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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1章 新兵卵子们站好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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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九怯生生地走进武装部大门,抬头看着那栋挂着军徽竖着国旗的国防大楼,心情顿时神圣起来,但依然有些怯生生,生怕一个动作引来一阵呵斥。

    “发什么呆呢,快点。”走在前面的慕容明晓回头喊了一句。

    “哦,好。”顾九急忙跟上去。

    他们俩是同学,并且同一个村子,慕容明晓老爹是村长,顾九老爹是老痞子,到了儿子身上,父辈的秉性却是调换着往下继承,慕容明晓像痞子,顾九却是乖乖孩子。

    国防大楼前面是很大一块空地,乱糟糟的站着适应青年和家长,现场很乱,但噪音都控制得很好。军装总是能给人肃穆的感觉,再炸毛的人到了这里,说话都控制着嗓音。

    这些青年都是经过了体检选拨的适应青年,就等着最后一关政审,接兵干部家访,也就是说到了揭晓谜底的时候,谁能去谁不能去,就这几天有结果。

    这几天也是家长们各显神通的时候,找门路的找门路塞钱的塞钱各种各样。经济欠发达地区,当兵是出路深入人心。长珠三角地区经济发达,普遍没有愿意当兵的,地方政府出台各种奖励政策的情况下,每年的征兵任务一样难以完成。

    比如东莞某地,愿意参军的本地户籍青年,人还没到部队,十万块先拿着花,服完兵役回来,给一套房子。就是这样让其他地区羡慕得口水横流的鼓励政策,征兵工作还是很难开展。

    慕容明晓的家境算是好的,他爹依然觉得做什么也没有当兵好。吃皇粮,吃的不只是皇粮,还是社会地位。一定程度上,各种职业中,理论上社会地位最高的应该是军人,比公务员都要高。

    主要是观念问题。

    顾九的情况比较典型。

    农村家庭,高低不就,类似耿帅家,勉强上了高中,一看上大学的费用,全家都愁眉苦脸,只有一个办法,当兵去。到部队考学,不花钱,还有钱拿,再不济,争取留队,吃长期皇粮,比种地强。是金子在哪里都能发光,有些时候是无奈中的自我安慰。

    武装部的上尉干事站在台阶上大声整理着队伍,所有体检过关的应征青年手忙脚乱的排好队。

    “前后距离两米!”上尉干事说着,干脆直接走下来,带着其他几位合同工把标兵的距离定好,然后让大家看齐。

    慕容明晓和顾九一左一右挨着,慕容明晓低声说,“这是在干什么呢,以前也没这样的。”

    “以前哪样的?”顾九压着声音问。

    “一般来说就是直接家访了,行就走了的,没有这样全体集合干什么的。”慕容明晓说,“我堂哥去年走的武警,在北京,这事你知道。”

    顾九好羡慕,从小到大,慕容明晓给他的感觉就是什么都知道,自己就像个懵懂小孩一样,什么都不懂。

    转眼看到站在台阶上一侧的三名军官,顾九又压着声音问,“明晓,那两位首长好年轻,是什么军衔?”

    慕容明晓看过去,咋舌道,“两个都是少校,真他妈年轻,他们身边的那位少校我认识,是个科长,快四十岁了。”

    “真厉害。”顾九压着声音羡慕道。

    李牧和李啾啾站在那里,一边观察着队伍,一边和边上的武装部的一位陪同科长说着什么。

    “李团长,我们县出去的兵,每年都有很多留队的,每年都是征兵工作先进县。这些都是百里挑一的好苗子。”那科长骄傲地说。

    确实,幸福地区出好兵,这在军中也是有口碑的。如果按照省份来看,据说最能玩命的是湘南兵,最娇气的是广东兵。但并不绝对,哪里都能出好兵,哪里也都有可能出孬兵。

    相对来说,李牧更喜欢四川兵,尤其是川西的。他是广东人,但就内心来说,他并不喜欢广东兵。

    一句话可以概括,毛病多,矫情。

    当然,李牧的看法也是片面的,毕竟他没有机会接触所有的广东兵,或者四川兵。

    “以前啊,有这个待遇的是驻港部队,他们先挑,完了其他部队再挑。驻港部队好啊,呵呵。”那科长笑道。

    李牧笑了笑并不答话,驻港部队是个什么款式,他再清楚不过。放在香港那边的都是乖乖孩子,身材相貌什么的是有要求的,这一点很不一样。全军也只有驻港部队征兵有这样一条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必须在一米七二以上。

    在李牧眼里,驻港兵是军中花瓶。

    真正玩命的不在深圳就在惠州,一旦有事,一个奔袭就能入港。所以,每次李牧看到香港那边又出了什么新闻,一小部分傻逼闹事之类的,都会忍不住笑。国府根本就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实在连跳梁小丑也算不上。

    “李团长,队伍集合完毕了。”整队的上尉干事跑过来报告。

    李牧对武装部这些没什么兵味的干部实在看不上,不过人家虽然穿着军装,但一直在地方上,没兵味也正常。

    点点头,李牧便走了下去,不用他说,李啾啾走到队伍最后一排,两人开始逐个逐个地看。

    他们要从这些人当中,挑出十五名带走。

    慕容明晓忽然的激动起来,低声对顾九说,“站好点!肯定是在挑兵!能首先挑兵的部队肯定是好部队!”

    顾九连忙挺高了胸脯,睁大眼睛,心跳也就加速了。

    “同志们啊,打起精神来,挑中的就可以去上海了!”那科长喊了一嗓子。

    上海!

    大都市啊!

    东方明珠啊!

    瞬间,就都跟打了鸡血似的,一个比一个胸脯挺得老高,哪怕只有几根排骨。

    李牧忽然想起当年自己参加征兵时的场景,算起来也只是五年前的事情,一晃五年,自己已经成长为少校副团,像一场梦。

    当年吴军也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是三十一军的!三十一军知道吗!在厦门!想去厦门吗?”

    应该说,很多人都被厦门这个地名给吸引住了。那是个经济发达好漂亮好漂亮的城市啊,肯定有好多好多漂亮的妹纸啊!

    结果,是到厦门了,在厦门下火车,装上军卡,上高速一开就是四五个小时,直接拉山里去。

    后悔已经晚了。

    当初看到那破旧的礼堂时,李牧一帮人是能听见心碎开的声音的。

    上海,也没错,上海也在军区的管辖范围之内,但107团和上海没有半毛钱关系。

    想到自己也要学着老排长吴军当一回大忽悠,李牧心里五味陈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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