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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武侠修真 -> 一刀倾情-> 第三千四百八十七章

第三千四百八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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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及此处,厉秋风心中颇为后悔,暗想我怎么如此托大,任由慕容姑娘独斗四头巨猿?

    若是她有什么闪失,我、我可是百死莫赎了!厉秋风越想越是心惊胆颤,到得后来已经忍耐不住,正想起身前去寻找慕容丹砚,可是转念一想,慕容姑娘虽然性子倔强,不过极是聪明,而且轻功了得。

    而且此前咱们在村子之中,已经见识过巨猿的厉害,以慕容姑娘的智计,绝对不会愚蠢到与巨猿死打硬拼的地步。

    她要在江湖行走,须得增加阅历,若是此番能与巨猿周旋而不落下风,对她大有好处。

    想到这里,厉秋风长出了一口气,悬着的一颗心总算又放回到了肚子中。

    .灰衣人不晓得厉秋风心潮起伏,瞬间已经转了几个念头,仍然自顾自地说道:“若不是亲眼看到巨猿扛着冰棺从山顶跳了下来,我绝对不会相信巨猿竟然有此神力。记得跟随师父修习武艺之时,师父曾经对我说过,日后若是在江湖行走,遇到那些身子强壮之人,万万不可小觑,即便这些人并未练过高深武艺,可是仗着天生神力,也是极难对付,一时马虎托大,或许就要遭其所害,是以万万不可有丝毫轻视之心。只是我以为那些粗壮汉子没有练过武功,在武功好手面前与三岁孩童也没有多大分别,只须使出巧妙招数,便能将他打倒。其时看到巨猿犹如天神一般扛着冰棺站在面前,我才知道师父这些话并无丝毫夸大,正所谓一力降十会,若是此前巨猿没有受伤,能够与我全力相博,就算我长剑在手,只怕也要一败涂地不可。”厉秋风听灰衣人说到这里,暗想骆前辈说得确实有几分道理。

    此前我和慕容姑娘与巨猿相遇,几乎没有丝毫还手之力。不过野兽毕竟是野兽,虽然体型庞大,力大无比,但是以心计而论,与人相比却是差得太远了。

    只要不与他们纠缠,而是仗着轻功在其四周逡巡,待到他稍有松懈,便有可乘之机。

    至于柳前辈所说之事,想来是指那些天赋异秉的武林高手。如抚州天鹰堂堂主木映湖身高丈二,天生神力,弃天鹰堂世代相传的宝剑不用,而以狼牙棒为称手的兵器。

    据说与敌人交锋之时,木映湖压根不讲究什么武功招式,只须双手挥舞狼牙棒砸了下去,敌人若是用兵器格挡,必定挡不住狼牙棒全力一击,往往兵器折断,自己也被狼牙棒砸死。

    可是就是这位横行无忌的木映湖,在抚州街头遇到一位无名剑客,两人一言不合便即动起手来。

    木映湖将手中的狼牙棒运转如飞,逼迫那名无名剑客东躲XZ,看上去大占上风。

    眼看着无名剑客能够腾挪辗转的余地越来越小,围观的众人都以为木映湖能够将无名剑客一棒子砸死,没想到眼前人影闪动,血花四溅,只听得木映湖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身子直挺挺地向后倒了下去。

    众人没有想到会有此变故,心惊胆颤之下纷纷后退。待到众人醒过神来,无名剑客早已消失不见,只见木映湖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狼牙棒扔出老远,而他的咽喉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血洞,鲜血自血洞中喷溅出来,这位武林怪杰就此一命呜呼。

    可见单凭庞大的身子和天生神力,即便能够纵横一时,但是遇到武林高手,仍然不堪一击,非得一败涂地不可。

    厉秋风思忖之际,灰衣人接着说道:“巨猿站在我面前,一脸得意洋洋的模样。我心中狂喜,向他连连拱手致谢。这个家伙见我如此模样,似乎猜出我在向他表示谢意,脸上的神情越发骄横。此时四头猴崽子也爬下了山顶,围在巨猿身边欢呼跳跃。我向着巨猿比比划划,示意他将冰棺放下来。不晓得这个家伙是否明白了我的用意,并未将冰棺放下,仍然一脸得意,口中发出嗬嗬怪叫。我没有法子,只得做出扛着东西走动的模样,转身向山下走去,巨猿扛着冰棺,紧紧跟在我的身后,双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喀吱喀吱的声音。四头猴崽子跟在巨猿身边连蹦带跳,吱哇乱叫,没有片刻安静。

    “我原本打算巨猿将冰棺带到巨岩必定艰辛无比,也要咬紧牙关将师父他老人家的遗体送回寒山渔村。没想到巨猿压根不用我动手,而是将冰棺扛在肩头,跟随我一起下山,大出我的意料之外。想到自己先前的无心之举,竟然因此与巨猿有了交情,让他帮了我如此大忙,着实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能相信师父他老人家在天有灵,才会让我遇到巨猿,从而能够将师父的遗体送回寒山渔村。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是这句话说的是寻常的山峰,换作大雪山,这句俗语须得倒过来说。大雪山被白雪覆盖,而白雪不晓得积累了几百几千年,许多地方积雪厚达丈许,而且雪面坚硬如冰。上山时艰难无比,不晓得要摔多少个跟头,可是下山时只须坐在雪上,便可顺着山坡滑了下去。虽然寻常人坐在雪上滑行风险极大,可是我毕竟练过武艺,在雪上滑行并不困难。而巨猿体型庞大,身子沉重,抱着冰棺坐在雪上滑行,可以说是稳当之极。四头猴崽子时而自行坐在雪上滑行,时而跃到巨猿身上逍遥自在,时而追到我身边与我嬉戏玩闹。有这四个家伙跟在身边一起下山,倒也并不寂寞。

    “到了傍晚时分,我与巨猿一家已然到了山腰。记得攀登大雪山之时,足足用了两天一夜才爬到这里,此时想到登山时的情形,竟然有隔世之感。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我心中一动,想起当日在前方不远处杀死了一头野鹿,不由喜上眉梢,暗想天色已晚,只好在这里歇息。那日我杀掉野兽之后,砍下四条鹿腿带到山顶,野鹿的已体仍然留在这里。大雪山天寒地冻,野鹿的尸体必定不会腐烂,不妨生火烤熟来吃,再好好睡上一觉,明日傍晚时分就能到达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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