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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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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老同学赵林吐槽,顾晨越加感觉有些别扭。

    这罗德文要结婚了,本来是好事,可到他嘴里却变了味道。

    于是调侃着说:“罗德文结婚,你也不至于这么悲观主义吧?他该不会是抢了你的女朋友吧?”

    “哈哈。”赵林一边撸串,一边喝着啤酒,感受着江面吹来的凉风,不由吐槽着说:

    “我女朋友,或许还不知道在哪个丈母娘肚子里呢?罗德文要结婚,说实在,嫉妒是肯定的。”

    “凭什么呀?我们也不差吧?可凭什么结婚最早的是他呀?”

    “对呀,为什么?”顾晨也想知道。

    赵林摇了摇脑袋,又道:“可后来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我顿时就没这么失落了。”

    “这又怎么说?”感觉事情好像没这么简单的样子,顾晨也是一脸疑问。

    赵林顿时嘿嘿笑道:“顾晨,实不相瞒,其实这次罗德文娶的是海东市的老婆,他将来就是海东市的女婿。”

    “海东市也挺好啊,跟江南市比差一些,不过也还可以吧。”

    顾晨只知道赵林跟罗德文都是在海东市读的大学,罗德文娶个海东市的妻子也很正常啊。

    于是好奇又问:“对了,罗德文的老婆如何?”

    “好,家里有钱,开养猪场的,听说规模还挺大。”赵林合着啤酒,也是不由吐槽说。

    “那不挺好嘛?”感觉这罗德文是赚到了,毕竟罗德文家里条件并不好,另一半家庭条件好,可以给罗德文帮助不少。

    这才顾晨看来,怎样都是好事。

    可赵林却是摇了摇头:“好的方面我就不多说的,我就说点不好的吧?他罗德文的老婆,长相其实也一般般,关键那边要求入赘。”

    “入赘?”闻言赵林说辞,顾晨这才突然意识到什么。

    赵林躺靠在台阶上,瞥了眼身边的顾晨,这才默默点头:“没错,就是入赘,当个赘婿。”

    “从此以后,生的孩子随他老婆娘家姓,不过话又说回来,以罗德文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的确也不亏,最起码老丈人家有钱,也是看他为人老实可靠,才愿意招他做上门女婿。”

    顾晨干笑了两声,又问:“那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你曾经跟他在大学里好像是同一个班级吧?”

    “对呀? 还是同一个寝室的? 我当然知道他跟他老婆是怎么认识的?”

    “那快说说。”顾晨坐正了身体? 感觉这瓜挺有意思。

    赵林也是一串烤肉下肚,这才砸吧嘴道:“就是平时双休日,找兼职找到了他老婆家的养猪场。”

    “因为那时候,养猪场需要清洁人员? 每周对猪圈进行清理作业? 保持猪圈的清洁。”

    “可那时候? 没人愿意干这活? 主要是猪圈实在太丑? 可罗德文根据招聘信息找上门,他把这活给接了。”

    闻言赵林的说辞,顾晨也是双手抱胸? 默默点头:“这倒有点像他罗德文的性格。”

    “可不是吗?”赵林也是淡笑着说:“说到底就是为了钱嘛,罗德文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 上学的钱都是借来的,每天在宿舍都是很吃俭用。”

    “突然有一天? 看到养猪场找人清理猪圈,还给高薪,你去不去?”

    “我……”

    “你肯定不会去。”还不等顾晨把话说完,赵林又道:“但他罗德文会去啊,而且毫无怨言,一周干两天。”

    “每次回到宿舍都是臭烘烘的,所以从那之后,他都要在外头洗完澡才回来,否则整个寝室的人都跟他没完。”

    说道这里,赵林笑着笑着却沉默了……

    顾晨也听明白了,淡笑着说道:“其实,朋友间也是有阶级差异的,尽管很少有人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还记得,从高中开始,班里最先用上iphone的那一批人吗?像是有莫名的引力,牵着他们玩到一块儿。”

    “对,这类人是喜欢聚在一起玩。”赵林点头承认。

    顾晨又道:“道理很简单,物以类聚,到了毕业以后,习惯坐在商务座的,也很难和买硬座的朋友形影不离。”

    “即便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但朋友间的亲密度,也无法取决于你们的直线距离有多近。”

    “罗德文跟你们肯定是有差别的,他需要工作,即使当赘婿又如何?”

    “朋友之间,这种阶级差异是存在的……”

    听着顾晨的说辞,手拿啤酒的赵林默默点头。

    他承认顾晨说的很对,也承认罗德文跟自己不是一类人。

    此时,他站起身,对着江面淡笑着说:“很多时候,友情和爱情一样,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

    “顾晨,你刚才说的很对,生活水平不同的朋友,相处起来也的确会有些尴尬。”

    喝上一口啤酒,赵林又道:“还记得大学那会儿,宿舍隔三差五都要去大排档吃宵夜,吃完指不定就在学校附近的网咖通宵。”

    “那时候罗德文跟我住同一个寝室,我们常常去外头吃饭,可罗德文就摆摆手,说他不饿,也不会喝酒,来个炒粉就行。”

    “说是炒粉,就只吃炒粉,只有大家叫他多吃点别的时,他才会象征性的动动筷子夹肉。”

    “吃完之后,他便会一个人匆匆跑回宿舍,说他先回去了,让你们慢慢吃,然后在群里发一个15块钱的红包。”

    顾晨淡笑着说:“情理之中,他没那么多钱跟你们一起去消费。”

    “对呀,所以我们AA时,自然也会除掉罗德文的那份,不过说实话,并没有人介意这样的小事情,但久而久之,每次我们说到要吃宵夜时,也总是不知该不该叫上罗德文。”

    “而每到这个时候,他也会有默契的在那个时间,段换上运动鞋,宣告自己要去操场跑步运动。”

    顿了顿,赵林又道:“再后来连上课,他罗德文都会一个人自己先跑出门。”

    “不过说实话,没人有过要排挤罗德文的想法,甚至很多时候,知道他拮据,都愿意请他吃饭。”

    [咪咪阅读]()

    “但事实就是,他和我们的关系越来越远了,而越把这些小事看得重要,想要去填补。”

    “而那点小小的差异,就被拉得越明显,他也逃得越发的快。”

    顾晨默默点头:“嗯,这样的事情,其实每天都在不停的地方上演。”

    “有人为了答应和朋友一起去旅游,在借呗一口气借了三千。”

    “也有人为了坚持吃自己喜欢的餐厅,每次都要掏腰包帮对方那份单给买了。”

    “但无论是富有或是拮据,只要哪一方做出妥协,即便当时没有说出口,心里也一定会有个芥蒂。”

    “而等这种芥蒂变得越来越多时,便得出一个不合适的结论,作为这段关系的收场。”

    “哈哈,对嘛。”赵林也是非常认同,点头笑道:“你说,这河里的虾和海里的虾,能生活在一起吗?”

    顾晨还没说话,赵林便自问自答道:“当然是不能啊,它们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一个在海里,一个在河里,怎么可能在一起?”

    顾晨知道赵林想表达什么,故意调侃着说:“但海里的虾和河里的虾能在一个锅里啊,可以在同一个锅里,享受着同一种烹饪料。”

    “噗。”赵林被顾晨逗得哈哈大笑,也是捂着肚子不由分说道:“总之,生活条件不同的人,往往无法成为那种形影不离的朋友。”

    “但让我感到可惜的是,人们总是太矫枉过正了,抱着一颗高傲的自尊心,不愿意受到任何屈辱,不愿意承认在同一个环境成长的人。”

    “可在同一个环境成长的人,总会有更多的共同话题和生活习惯,也更容易走到一起。”顾晨说。

    毕竟这看起来,因为好像承认了,就是件特别丢人的事情。

    潜台词仿佛是……因为我太穷了,才没办法和你们玩到一起。

    于是硬撑,妥协,硬撑,妥协。

    到最后,撑不住了,就掰了。

    说到底,都是太敏感。

    所以才那么执着于做朋友,就必须要面面俱到。

    其实,在顾晨的理解中,朋友这个词,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

    有使用价值,有交流价值,也有情感价值。

    能一起玩乐,同去远方是很好,但无法成为玩伴的话,又怎样呢?

    至少顾晨知道,他是好友一个电话就会马上出现的人,是能听好友抱怨诉苦哭泣到天亮的人。

    是能在某些事情上,用尽全力拉你一把的人。

    毕竟,每个人都有做每个人朋友的资格。

    所谓的差异,在顾晨看来,不过就是你喜欢喝星巴克,我喜欢喝白开水,仅此而已。

    而让人走散的,从来不是金钱至上的差异,而是放错位置的执念和自尊。

    原生家庭给罗德文所带来的的自卑是难以消除的,被爱浇灌着长大家庭优渥的孩子,就是更加自信阳光。

    这是事实。

    “所以顾晨,我被邀请参加婚礼了。”赵林扭头看向坐在台阶处的顾晨。

    “那恭喜你,看来罗德文把你当做好兄弟,毕竟他也没几个朋友。”

    毕竟顾晨太了解罗德文了,他真没几个好朋友。

    见顾晨恭喜自己,赵林干笑了两声,一把将顾晨从台阶处拉起,又道:“他也邀请了你,还托我联系你,可我一直没有你的联系方式,还准备明天去你家小区附近问问呢,没想到今晚正好碰见。”

    “罗德文还邀请了我?”

    顾晨闻言,一时间有些惊讶。

    不过也能理解,毕竟在整个初中生涯,自己跟赵林,一直都是罗德文唯二的两位朋友。

    如今即使做了赘婿,也不忘当年的好友。

    这种顾晨看来,的确值得称道。

    “所以你去还是不去?”赵林问顾晨。

    顾晨犹豫片刻,问赵林:“具体时间呢?”

    “下周日。”赵林说。

    顾晨点头,爽快答应:“行,告诉他,下周日我会去参加他的婚礼的,跟你一起去。”

    闻言顾晨说辞,赵林顿时笑出声道:“罗德文要是知道你顾晨会去,他一定很高兴,那我现在就告诉他。”

    话音落下,赵林立刻拨通了罗德文电话,简单沟通了一下感情后,将手机交给顾晨。

    罗德文依然是当初按个罗德文,说起话来依然内向,但是当听到顾晨的声音时,难免也会有些激动。

    三人在电话中扯皮了很久,顾晨也终于跟他确定,自己下周日调好班,跟赵林一起去海东市参加他的婚礼。

    ……

    ……

    翌日清晨。

    芙蓉分局。

    顾晨和分局同事,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刘家驹和陈慧美,跟两人拥抱告别。

    为此陈慧美还偷偷落泪,有些舍不得大家。

    毕竟这些天相处下来,大家彼此间都留下了很深的情感。

    尤其是跟着顾晨所在的刑侦队,刘家驹跟陈慧美学到很多。

    但是现在,两人都得归队,在市局集合之后,市局领导会送他们前往机场,直飞港城。

    这次交流活动也就宣告圆满结束。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这次全市警队,不光要学习港城同僚那边的工作理念,也要将自己这头的工作方式推广出去。

    交流交流,说到底就是取长补短,发现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再加以改进。

    为此市局还专门制定了下一批交流学习的计划。

    也就是说,从今以后,港城和江南市,将每年举办一次交流学习周。

    或港城警员来江南市交流学习,或江南市警员派去港城交流学习,增进了解,互相进步。

    完成欢送任务后,顾晨回到三组办公室,问卢薇薇:“周日谁休假?”

    “何俊超吧?他好像是周日休假。”卢薇薇说。

    顾晨直接瞥向何俊超,问道:“何师兄,周日跟你换个班如何?”

    “你要休假?”何俊超问。

    顾晨笑道:“去海东市,参加一个初中同学的婚礼,所以那天你跟我换个班可好?”

    闻言顾晨的同学要结婚,大家顿时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丁警官首先八卦问:“是不是昨天碰见的那个同学?”

    “不是?”顾晨摇了摇头,解释说道:“是另一位同学,也是昨天碰见那位同学的大学室友,我们初中同班,也有很多年没见了。”

    “那感情好啊。”王警官扭过身,也是不由调侃着道:“你顾晨的同学就有结婚的,那你也抓紧,话说你那同学今后就一直住在海东市?”

    顾晨默默点头:“差不多吧,他可能是入赘到女方家里,以后可能就一直住在海东市吧?”

    “入赘?”闻言顾晨的说辞,原本带着一些八卦心理的同事们,顿时更加好奇。

    袁莎莎惊道:“那就是说,你同学要当赘婿?”

    “嗯。”顾晨点头。

    “哦,那赘婿也挺好的。”袁莎莎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只能点头附和。

    王警官顿时淡笑着说:“赘婿好啊,那你同学的老婆家,应该挺有钱的吧?”

    “嗯。”顾晨继续点头,道:“听说是开养猪场的,规模还挺大。”

    “那绝对有钱。”何俊超顿时来劲道:“你们不知道今年这猪肉有多贵?要是有座规模挺大的养猪场,那简直赚翻了。”

    瞥了眼顾晨,何俊超不由竖起大拇指道:“顾晨,你那同学可真有眼光,以后这养猪场,迟早是你同学的,妥妥的嫁入豪门。”

    “嘿。”卢薇薇闻言何俊超说辞,有些鄙视道:“我说何俊超,怎么好事到你嘴里就变味了呢?”

    “本来就是嘛,听说赘婿都很长寿的,我们老家村里,有个赘婿老头,就活了90多岁,现在身体还硬朗的很。”

    “那按你这么说,想长寿就得当赘婿呗?”感觉这是什么歪理?也就何俊超想的出来。

    王警官则是笑着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说道:“其实你们知道吗?我们每个人的寿命,都是有两百岁的,但意愿特别强烈的时候,人可以拿时间来做交易。”

    “嗯?!”

    闻言王警官说辞,所有人面面相觑,有点没听明白。

    于是王警官又道:“换句话说,比如,只要我这次考试能拿90分,我愿意少活一小时,我愿意拿一个月的时间,来换明天的面试通过等等,很多人都干过这种事情吧?这就是大部分人,都只能活到七八十岁的原因。”

    “所以呢?你家小贝要是这样发誓,老王你可能明天就要猝死了。”卢薇薇也是调侃着说。

    顿时整个办公室一阵哄笑。

    老王家小公主的成绩,那是不敢恭维。

    真要发誓,老王可能要折寿了。

    毕竟王小贝这么小,她肯定不会拿自己的寿命来发誓。

    王警官有些无奈,也但承认王小贝成绩差的事实,不由调侃着说:“我当年成绩也是出奇的好,小贝她妈成绩也不差,可小贝不知道想谁?每次发考卷成绩单,她就把家里能打人得东西都给藏起来。”

    “哈哈。”卢薇薇笑得合不拢嘴,也是吐槽着道:“老王,你家小贝有出息的,说不定将来也给你招来一个上门女婿,你就偷着乐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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