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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人总会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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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初自己就是当兵的出身,最看不起的人就是丢弃部下独自逃跑的将军。

    王孝杰不是一个傻子,他之所以说自己有本事在戴罪回到长安之后,还能马上被人重用,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他贿赂上官的钱在哪?

    既然这个家伙能把瀚海都护府弄得寸草不生一个人都没有,就必然在这个过程中捞取了极大的好处。

    也就是因为手握这么多的好处,他才有底气说自己只要抵达长安,就能立刻被别人重用。

    如果他的才华真的那么显著,早在当裨将的时候,就出人头地了。

    其实这些事情对于云初来说,也是日常操作,如果王孝杰是带着自己部下一起用这个法子回到长安,云初一定会闭嘴,不当这个阻拦别人好事的坏人。

    可惜,他只想自己回去,说不定还把属于他们都护府的钱粮也一并拿走了。

    他走了,留下自己的一千部下继续守着几个老营妓在瀚海上苦熬。

    这样做不对头,会严重伤害大唐安西军的战斗力,也会让安西军的荣誉受到损害。

    现在好了,不管他从瀚海都护府得到了什么,都要还回去,不管他是如何伤害了瀚海都护府一众官兵的心,现在,他都需要自己去面对。

    云初喜欢聪明人,却极度讨厌毫无原则的投机者。

    另外,王孝杰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人才。

    这种人才,太子也很需要。

    只有在王孝杰生死两难的时候,太子再给他一点好处,王孝杰才会真正的臣服于太子。

    综合以上几方面考量,王孝杰都不能这样轻松地一走了之。

    王孝杰此时恨不得杀了云初。

    可是,他清楚,自己打不过云初。

    官位没有云初大,武力不如云初高强,现在看来,就连耍心眼也不是云初的对手,王孝杰干坐在一个木头马槽上,目光呆滞,心头的思绪千折百洄。

    张东海对云初处理王孝杰的手段钦佩的五体投地,尤其是从云初口中知晓这样做的原因之后,更是觉得君侯不愧是君侯,永远都是如此的英明果断。

    佛国陡然增加了将近两万人,还需要负责筹备商队开往下一地的粮草。

    好在,现在正是冬宰的好时候,也是佛国食物最丰盛的时候,供应这些人前往龟兹的粮食储备,还是能做到的。

    只是,需要全民动员。

    娜哈想到了一个极好的筹备粮食的好办法,那就是大规模的捕鱼,弄咸鱼。

    西域人不会捕鱼,娜哈就学大哥的样子往佛国附近数量奇多的水泡子里丢雷火弹。

    她还很聪明的带上了大毛拉。

    大毛拉很喜欢明媚如春光一般的娜哈,虽然娜哈身边养着一张人皮唐卡让大毛拉有些不适应。

    可是,既然这张活着的人皮唐卡很活泼,他也就表示认可了娜哈的宗教习惯。

    一颗雷火弹造价两贯钱,被娜哈点燃之后丢进水泡子里,只听咚的一声响后,水泡子就像是开锅一般,片刻功夫,水面上就漂上来了好几条不大不小的鱼,至于指头长的小鱼,娜哈是不要的,她知晓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

    如果仅仅是丢几颗,大毛拉还以为这是娜哈在向他示威,可是,看到娜哈的随扈们两人一组抬着七八箱子雷火弹备用,大毛拉这才知晓,娜哈真的是在用雷火弹来炸鱼。

    每一次炸弹响过之后,那个小人皮唐卡小姑娘就欢笑着用一根带着兜网的长杆子捞鱼,大毛拉的脸皮就忍不住微微的抽搐。

    他此行的目的之一,就有研究,探索雷火弹的任务。

    他几次想要提出要求,研究一下雷火弹,都在娜哈随扈首领严厉的目光下,放弃了。

    大毛拉看的出来,娜哈是一个身份极为尊贵的人,这一点从随扈身上就能看出来。

    随扈群中,有正式军官,有德高望重的和尚,有忠心耿耿的西域武士。

    像她这样一个小姑娘,随随便便就要来这么多的雷火弹用来干炸鱼这种类似玩笑的事情却无人阻拦这一点,就知晓,这个小姑娘是真正的权力者。

    丢出去了百十颗雷火弹,收获了十几筐子鱼,娜哈满载而归。

    娜哈很满意,卓玛也很满意,她觉得一些铁疙瘩就能换回来的这么多的鱼,腌成咸鱼可以吃很长时间。

    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人恰恰是智慧地大毛拉,他发现,让优素福寝食难安的雷火弹,在唐人眼中并不值钱,或者说并不重要,可以奢侈到让一个小女孩用来炸鱼玩。

    这明显是不妥当的,即便娜哈这个孩子的地位多高,雷火弹这种军中杀器,也不应该成为她的玩具。

    既然把这东西当成玩具了,那就只有一个原因——雷火弹对于唐人来说,并非最厉害的武器。

    如果雷火弹不是最厉害的武器,那么,什么才是呢?

    大毛拉觉得自己应该重新安排一下去大唐的大食商队们的任务。

    娜哈的佛法是融汇在她的日常生活中的,这让大毛拉很是为难,他没有办法时时刻刻跟娜哈在一起,同时,娜哈也不喜欢长时间跟他在一起。

    她今天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要收拾鱼,要给鱼抹盐,还要晾晒鱼,最后还要守着这些鱼免得被鸟叼走。

    于是,娜哈就让发现法显大师去招待大毛拉。

    大雪山附近又开始落雪了,这一次,雪落得比较厚,云初无论如何都要离开了。

    一旦到了大雪山的暴雪期间,想走都走不掉。

    塞来玛不愿意离开族人,她甚至天真的认为,只要娜哈走了,她就能重新成为塞人的女王。

    所以,不管云初如何的威逼利诱都打动不了她那颗想要成为塞族女王的坚定地心。

    阿凡提也不肯走,他的目标与塞来玛差不多,一个有着阿凡提名号的智者,却不能成为一个王国的宰相,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耻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肖玉华叛出师门,从钟馗的徒弟,变成了老猴子的走狗。

    这两人也不肯离开,从老猴子这些天诡异的踪迹来看,他又在酝酿一件大事。

    娜哈自然是等不及要回去的,同时,还要带上卓玛,她敏锐的发现,所有人,包括那个白胡子大毛拉,再见到卓玛的第一时间,就把关注的目光盯在卓玛的皮肤上。

    所以,娜哈就用皮毛把卓玛包裹的紧紧的,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

    娜哈回家的排场非常的大,佛国的狂信徒们为她打造了一架巨大的暖和的肩舆,需要十六个人抬着才能前进,他们从狂信徒中间挑选了足足八十个最健壮的人,专门负责将娜哈抬到一万六千里以外的长安。

    这是真正的属于国王才有的待遇。

    九月十二日的时候,云初在大毛拉跟法显大师的祝福下,离开了佛国,踏上了回家的路途……

    带着鸽子哨的鸽子们绕着大雁塔嗡嗡嗡的不断飞翔,在它们的翅膀下边,就是云初魂牵梦萦的长安城。

    此时的长安刚刚进入深秋,除过松柏与竹子之外,其余树木的叶子不是泛黄就是已经脱落了。

    而落叶最早的槐树,此时正挺着怪异的树枝,在享受深秋不多的暖意。

    终南山上早就披红挂彩了,不论是红枫,还是杂树的叶子,就等着一阵风回来,或者等一个人回来之后掀起一场绚烂的树叶雨。

    在深秋的寒风中,李弘双手持刀,正在东宫寝室门前用力的挥舞,这一次,他使用的是正式的横刀,这种刀比较重,他需要双手持刀才能做好动作。

    赤裸的上身肌肉线条极为流畅,随着手中横刀的挥出,不断地变换着,充满了韵律美。

    与其它十二岁的男孩子不同,练武不辍的李弘脸上没有那些恼人的婴儿肥,李氏皇族特有的丹凤眼,极有棱角的下巴已经逐步展现出来了。

    横刀切开了一片落叶之后,李弘呼气收刀,双脚站立的很稳当,已经有了一些渊渟岳峙的气势。

    探手捉住半片树叶,看了一眼,微微叹口气道:“终究还是不够快,树叶是被撕碎的,不是被切开的。”

    宦官刘雄给太子披上大氅,轻声道:“太子殿下,陛下有召。”

    李弘微微皱皱眉头,不过,一句话都没有说,就去洗漱了,一炷香的时间过后,李弘就从东宫走捷径进入了太极宫。

    随着巨熊的身体越来越肥,它就越发的不喜欢动弹,整日里昏睡的时间多过吃饭,走路的时间。

    巨熊不怎么走动,李治也就不怎么走动了,所以,最近,李治胖了不少。

    身体肥胖了,对寿命不好,因此,李弘只要来到太极宫,见到巨熊就会把这头懒熊追杀的嗷嗷乱叫。

    今天,巨熊没有偷懒,独自在竹林里吃竹子,见李弘的身影出现了,还知道用爪子捂着眼睛,似乎只要它看不到李弘,李弘也就看不到它。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李弘再进皇帝寝宫的时候,就需要宦官传召了,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想进就进。

    这一次准备在门口等候的时候,忽然听宦官说母后也在,他就一把推开宦官,大步流星的进入了太极殿。

    才到寝宫门口,就大声道:“阿爷,阿娘,孩儿来了。”

    说罢,就跳过门槛,进了寝宫。

    太极殿寝宫非常大,地上铺着暗红色的羊毛地毯,走在上面无声无息的。

    进去之后,就发现父皇跟母后,一人守着一桌子菜,似乎正在早膳。

    随便朝父亲,母亲拱拱手,算是施礼,就左右看看最终还是拿了一个蒲团坐在父亲的饭桌边上。

    武媚没有恼怒,她喜欢吃的东西多甜味,李弘不喜欢,相比之下,李弘更加喜欢皇帝父亲桌子上的那些清淡的菜肴。

    李治等李弘喝了一碗粥润过嗓子之后才道:“你昨晚,精满自溢了?”

    明天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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