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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四章 十禽百草千尸汤,高氏一族皆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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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膏人城外,难民潮涌。

    原本个个都如同行尸般,麻木呆滞,可听得那站在象魔狼魔身前,明显为虎作伥的中年男子说过那不可思议的条件后,难民又好似都活了过来般,抻长脖子,眸中冒出绿光,有些举手示意,有些拼命呼喊,有些干脆将自己的孩子递过去。

    这一幕幕,让陶潜完全无法理解。

    若他没想错,那所谓的肉猪,下场应是要被城中妖魔吃了去。

    “也便是说,难民们宁愿过十天好日子,然后被当成肉猪吃掉,也不愿意苟活于此。”

    “此地,究竟是哪一省?世道糜烂至此?”

    陶潜原以为,这条件已足够骇人。

    可他,却是再一次想错了。

    那中年男子,眯着眼,敲着锣,一边挥舞鞭子抽打触及他躯体的难民之手,一边继续又道:

    “抢什么?都抢什么?”

    “既是大老爷过寿,咱们膏人城自是要举办庆典的,机会自然也多得是。”

    “除却大老爷所需肉猪外,还有些旁的。”

    “大小姐想穿新衣,需五百张好皮,臭男人滚远一些,只要女的,三日为期,其间供养香露琼浆,可沐浴,可熏香,保管让你死前也过一把仙女般的瘾头,愿去的到一旁检查去,皮肤无伤无疤无胎记的,可入城。”

    说罢这句,这男子未停歇,索性一股脑将差事都说了出来。

    “二小姐想串一条项链,骨玉材质的,需九十九颗人头骨,尺寸得合乎标准,愿去的,也去那边量骨,尺寸对了可入城,七日为期,除了鱼肉米面管够外,还可多服用一种仙药【玉骨粉】,吃下后,颅骨还可发光哩,煞是好看。”

    “三小姐点了一盘爆炒人心,得鲜嫩的,需一百人,十二时辰为期,十八岁以下的可入,能得一顿饱饭,但却是一顿完全由各种天材地宝,珍惜药材做成的饭菜,就是我等也吃不上那种珍馐美味,愿去的到一旁排队去。”

    “四小姐说近日没胃口,吩咐我等煮一锅【十禽百草千尸汤】,需一千多人,四十八时辰为期,每一人都可洗刷干净,可得一颗洗髓丹,吃了保管你通体舒畅,洁净无比,之后每吨都能饮仙露,吃珍贵药材,便是酒水也有,神仙日子不过如此。”

    ……

    说到此处,这男子顿了顿,继续又道:

    “真正的大好事来了,都给我听好了。”

    “小少爷,最近想玩狩猎游戏,需要至少上万人,不限男女老少,且期限也没定死,只将你们投入城池后山的食人森林中,不定时会往里面投放各种好吃的,一般小少爷只到晚上才有兴致,而且一次也就打个几十人就尽兴了……愿去的,排队入城吧。”

    这男子完全说完后,那铜锣当当当响彻。

    而后,被分别甄选出的一万多人,便欢天喜地的开始入城。

    其余难民虽遗憾不已,但却无一人敢反抗,又重新化作行尸也似,回归原来的状态。

    这一刻,陶潜忽然理解了那“膏人城”三字的含义。

    人脂人膏!

    吃干抹净,也不过如此了。

    陶潜眸中的怒火和杀意,骤然开始疯狂攀升着。

    降临此地时,陶潜即刻便隐了身子。

    那二魔身躯瞧来恐怖,然不过是两头炼气圆满的小妖魔。

    而那几个为虎作伥的人族,更只是引气境。

    自然,都发觉不了他。

    不过因是初来乍到,不知此省此地的底细,陶潜暂时压制着怒火。

    取出魔葫,抖了一头心魔出来,驱使它从周遭诸多难民心灵深处,搜罗些相关记忆过来汇报。

    不多时,陶潜得了结果。

    “此地乃是天南省,北地大省之一。”

    “如今北地多省都处于混乱中,妖魔遍地,世道糜烂,天南非但是其中之一,更是最混乱,最恐怖的省份,纵是到处流窜的难民,也不敢往天南省去,宁愿绕路,尚有一点生机,若入了此省,生不如死。”

    “外省难民还可逃避,可本省之人,只能身在炼狱,挣扎求生,或者是……求速死。”

    “膏人城原名赶月城,算是一个交通小枢纽,周遭诸山都产药材,靠山吃山下,此城也算繁荣,城中本有居民三四十万人,若将周遭村镇囊括进来,人口可达六十万之多。”

    “直至高家到来,此家此族,皆禽兽也。”

    “先是屠城屠村,将人口杀到只余二十万,除了投靠他们的帮凶外,其余都被赶出城池,成了灾民难民。”

    “高家乃是修行家族,许是因了修炼功法所致,高家人,上至那些小姐少爷,下至奴仆侍卫,个个都是妖魔身躯,恶臭且堕落。”

    “唯独城主,也就是所谓的大老爷‘高顽’,依旧维持着人身。”

    “高家将剩余二十万难民当做是储备资粮,分别豢养于南城,北城,两座城门外的烂泥地中,各布了一座【群魔矢气迷魂阵】,蛊惑二十万难民的心智,腐烂起身躯,防止他们逃跑,也防止他们自杀自残。”

    “到取用之时,再遣麾下一众伥鬼,以各种名义,享用人膏。”

    陶潜知悉这些,眉头立刻皱起。

    脑海中,想起一事来。

    “先前修家的修仲琳,在我面前显摆见识。”

    “曾指着一头极乐境的,烂肉蛆虫般的怪物,称其为高道友。”

    “长生天朝两千多年历史中,也的确有个短命的高氏王朝,莫不是占据膏人城的这些高家人……便是那方士高家的血脉子嗣?”

    这一动念,陶潜立知。

    真相,怕是八九不离十。

    以他如今修为境界,心血来潮,必是真的。

    同一时刻,陶潜无声无息穿过城门,那些禁法阵法之类,对付些旁的修士还可,要发现他却是难了。

    虽还未动手厮杀,但陶潜这一动,已显出晋升境界后的特异来。

    纵是不用法力,不施神通。

    他这躯体,也是万法不沾身一般,避了所有污秽,须臾入了城。

    城外本就臭,原以为城内会好些,可很快他便发觉,城内之臭更甚城外十分,且映入目中的景象,几乎让陶潜遏制不住蠢动的杀意。

    眼前,是极热闹的一座城市,街道。

    茶坊、酒肆、脚店、肉铺、点心铺……诸多建筑,一应俱全。

    凡俗世界有的,如赶集、买卖、闲逛、饮酒、聚谈、打架等等情节景象,也是应有尽有。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人”,并不是真的人。

    皆是妖魔,约莫数千头,多数甚至都不能算是修行者。

    只是因为体内血脉,以及家传功法的原因,这里的高家人,都是丑陋、狰狞的妖魔形态。

    不止是狼魔、象魔这二种,诸如蛇、羊、狗、虎、猪等等,真可说是包罗万象。

    若非没有任何气机感应,差点让陶潜以为,这里又是一个“陀县”,又一个百禽子在此作乱。

    极为可笑,也极为渗人的是。

    他们,将自己视作是人,视作是民。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些个小买卖,过着小日子。

    晨起出门,来一屉人肉包子填肚,喝一碗精酿人血漱口,闲逛至东街买些人骨人皮所制的拨浪鼓、风筝、面具之类的小玩意儿回家哄孩子,又往西市的布店去,扯几尺光滑的肉布做衣裳……。

    若不去瞧这城池上空飘荡着的浓黄大雾,不去看那凝成实质的猩红鬼云。

    恍惚中,只让人以为,这就是一座虽是普通,但井井有条,百姓安居乐业的平民小城了。

    便是陶潜,也直接怔了半个呼吸。

    在这之前,他脑海中还在思索着另一事:

    “那先天灵宝神光不将我送回蓬莱海,而是掷来此处,应是天尊之意?”

    “这座膏人城,许是会发生些大事?”

    “或者,与我的修行有关?”

    如果顾虑这些,陶潜此时该做的,应是不动声色,将此城逛遍,寻些线索出来。

    但陶潜,不想这般做。

    他一刻都按捺不住了,尤其当远处,那一座奢华、巍峨城主府门口的景象,骤然映入他目中后,更是让陶潜心底酝酿多时的怒火杀意,彻底爆发喷涌了出来。

    就在那奢华城主府前,一大家子正展示着家族情深。

    一对着华衣华服的中年夫妻,带着四个女儿,正在送行一个最小的儿子去打猎。

    若他们是人,那这景象便可入画,好一副《高城主送幼子狩猎图》。

    可他们原本是人,如今却不是人。

    那队列中皆是妖魔鬼怪,个个全装披挂,甲胄整齐,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瞧那城主夫人,好一头大母狐狸,一张大白脸,黑眼圈,黄额头,骚臭气息弥漫出数里之外,偏生要涂脂抹粉,将一件件丝绸所作的衣物往身上乱七八糟套了个严实。

    再看那四个城主女儿,大小姐是头尖嘴猴腮的鼠妖,二小姐是头脸长脖大的马妖,三小姐是头尖嘴绿瞳的狼妖,四小姐却是头额生双角的母牛妖。

    被他们围绕中间的,则是一头浑身肥肉,满面油光的小猪妖。

    这猪妖,坐着一座车辇之上,抬轿的竟是八个被戴了镣铐,穿了颅脑,戴了项圈的修士。

    肥头肥脑的小猪妖,不耐烦的摆摆手,让母亲和姐姐们莫要啰嗦。

    两只蹄子对着那大红朱门之前,唯一的“人族”,一个身穿皇袍,身量威武,满脸淫邪的中年人拱了拱手,瓮声瓮气道:

    “父亲大人,我出门去耍了。”

    “你不要趁我不在,偷溜我去房中,玩弄我的侍妾。”

    “你若这般做了,等儿子继位,必报复你回来。”

    ……

    纵是陶潜已有过诸多经历,见过不知多少荒唐事。

    此时此刻,在这城中他也觉自己三观再遭重塑,整个世道都已颠倒过来,不可直视,也不愿直视。

    杀意?

    不,不止,陶潜这个时候只有一种想法,那就是将这座城池内的一切,这些妖魔,这诡异的秩序,尽数毁灭,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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