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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兵临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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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商议许久,还是以洛萨的退让而告终。

    让娜始终认为,若是要守这清水县城的话,需在每段城墙都布置守军,那些宋人战斗力又十分可疑,到时候就是四面漏风的局面。

    敌人可以轻易将防守薄弱的地方,撕开一道口子冲进来。

    不如出城搦(no)战。

    赢了会所嫩模,输了从头再来。

    充满了让娜一贯的领军作风,热衷于冒险,就像一个惯于秀操作的选手,让她来玩盖伦,石头人这种英雄,实在是太难为她了。

    “好吧。”

    再争论下去,也没个结果,不如早些作出决定,也好提前定下章程。

    让娜理直气壮道:“既然你答应了,我必须通知你洛萨侯爵,你已被解除军职,接下来,请不要在军务上再发表任何看法。”

    洛萨对此只能表示一阵无语。

    ...

    留着粗犷胡须的吉尔,跟洛萨一同从宅邸中走出。

    他是让娜的十二守护骑士之一——吉尔·德·来斯,百年战争时期的一位元帅,同时也是洛萨作为查理七世时的护卫队长。

    在昨日巨舰的世界观里,他在让娜死而复生之后,继续追随让娜,成为了一个对抗黑巫师与邪恶黑暗生物的圣骑士。

    但在洛萨的前世,自然没什么死而复生。

    圣女贞德被裁定为“女巫”,并焚烧而死后。

    他的信念崩塌,心灰意冷,不久便辞去了军职,返回到了领地当中,后来被流浪巫师诱惑,投入到了研究黑巫术和炼金术当中。

    最终,在他领地里的城堡之中,发现了无数孩童和少年的遗骸,据说,他试图钻研死而复生的黑巫术,想要跟恶魔交易,换取贞德的重生。

    于是,他迅速被审判,定罪,处决。

    他的形象,也随时间衍变,逐渐成了欧陆上空盘旋的,跟血腥玛丽,德古拉伯爵一样的恐怖阴云。

    洛萨拍了拍吉尔的肩膀:“不用称呼我为陛下,我也不是真正的查理国王,但不得不说,能再见到你,我依旧感觉很开心。”

    吉尔蓝色的眼珠里满是崇敬:“陛下,无论如何,能再与您并肩作战,都是我的荣幸。还有,您能不能告诉让娜,让我们常出来透透气?”

    洛萨揉了揉眉心,有些苦恼道:“让娜也是好意,你们都已在史诗长河中沉睡良久,她不是不愿让你们透气,而是不愿轻易吵醒你们罢了。”

    对让娜而言,守护骑士的实力一般,维持他们存在还得消耗很多精神力,除非是为了摸鱼,否则让娜更愿意亲自上阵。

    吉尔没忍住笑:“陛下,您还是那么喜欢为让娜开脱,她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我们这些老伙计还能不清楚吗?”

    洛萨有些尴尬道:“好了,我知道了,会时常提醒让娜的,接下来,去履行你的职责吧,我最信赖的元帅阁下。”

    吉尔微笑着施了一礼,转身离去。

    他接下来,要去统筹营地里的一切军务,那都是一些琐碎小事,但又绝对不可忽视。

    ...

    洛萨骑着坐骑,走在清水县城的夯土道路上。

    他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铁匠铺那个打着赤膊,挥舞铁锤一遍遍敲在烧红铁条的铁匠,铁匠的学徒也满脸惊异地端详着他。

    在铁匠铺外面,盘坐着好几个清水县城的弓手,正在往自己的札甲上缝铁甲叶。

    据说东京的武库里,这样的铁甲叶堆积成山,每年还都会入库新的。

    现在都便宜那些金人了。

    所谓强干弱枝,吸收了前朝教训的大宋,这东京一陷落,那些“枝叶”也真是弱得可怜。

    洛萨驻足片刻,见自己这身打扮,还有“胡人”相貌实在太过引人瞩目,不禁苦笑一声,轻夹马腹离去了。

    一路走来。

    洛萨心中既有亲切,又有一种陌生感。

    他也就在影视剧里看到过这样古色古香的城镇。

    但这里人对他的审视,又无不告诉他,他并不属于这里。

    他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洛萨,耶路撒冷王国的侯爵,东帝国的军区将军,东方人眼中的胡人,未来即使是鞑靼人的铁蹄南下,蹂躏一切,洛萨也没办法挽救。

    此大宋,非彼大宋。

    洛萨在心中告戒着自己,这里,也仅是作战记录当中,截取到的一段历史投影,他什么都改变不了,就算赢了金兀术也一样。

    这时。

    有快马冲进城内。

    那是洛萨手底下,新组建的轻装骑兵当中的斥候,快马背后的骑兵,已经身中数箭,看到洛萨只来得及大喊一声:“敌人来了”,便口吐鲜血,从马背上滑落。

    洛萨神情微寒,大步向城墙之上走去。

    一边走,一边通知路上碰到的己方士兵,命令他们即刻把消息传递给让娜。

    一支军队不可能出现两个脑子,他现在已经完全放权了,仅作为一个士兵,听从让娜的一切吩咐。

    但若是事实证明,让娜出城搦战的想法行不通的话,下次,就该洛萨来担任统帅了。

    他快步来到城墙之上,此时,城门紧闭,城墙上,仅有的两架神臂巨弩,都已安置妥当。

    这种异界魔改过的器械,弩机上刻印着奇异的花纹,据说曾有道家真人亲自在上面刻印,弩失宛如长矛,最远能射八百步,命中就是人马俱穿。

    只可惜数目太少,宋朝积弱,弱的也从来不是军械。

    “县尉,敌人来了。”

    “哈将军,你可有对策了?”

    县尉的脸上一片阴沉,斥候是从他这座城门进来的,哪怕语言不通,这斥候身上的伤势,总不可能是他自己弄出来的。

    洛萨摇头道:“军务一事,由达将军主持。”

    “达将军有计策了?”

    洛萨摇头道:“我现在仅仅是一个大头兵,哪里知道达将军的计策,不过,县尉,我们现在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不必担心我们不尽力。”

    县尉一脸愁苦,他一点都不担心。

    他只是担心,洛萨这帮人,即使尽力了,也无法改变大局。

    洛萨不再理会县尉,双手扶在城垛上,极目远眺,远方烟尘滚滚,惊鸟阵阵,铁蹄声震如雷,这是大规模骑兵到来的征兆。

    整个清水县城,很快也意识到敌人即将到来,城头的守军,一个个面色惨白,许多人的双腿都在颤抖,扶着城垛,勉力站着。

    不一会儿。

    他便在城外不远处的一座土坡上,看到了一面巨大的黑红色军旗,正中央,绘着一轮巨大的金色太阳,这是金人使用的军旗。

    数十名铁浮屠骑兵,簇拥着一员金国大将,似乎在跟洛萨对视,也似乎只是在眺望城楼。

    密密麻麻的骑兵,像是海洋一样,根本看不见边际。

    哪怕是拐子马,也都身披半身甲,戴着铁盔。

    一员骑兵脱离军阵,毫无忌惮地向城墙奔来。

    “清水县民,速速开城投降,否则大军攻破你城,必寸草不留!”

    洛萨看向县尉,县尉咬紧牙,端起一旁的一把神臂弩,便瞄向了那员骑兵。

    那骑兵脸色骤变,大喊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尔等胆敢伤我,我军必踏平你清水县城!”

    砰——

    箭失贯穿骑兵的身体。

    县尉骂骂咧咧道:“直娘贼的,不开城投降也是寸草不留,斩杀来使,也是寸草不留,那还不如把这贼厮杀了解气。”

    洛萨微怔,露出了一丝笑意。

    他仔细端详着对面的军阵,这金国铁骑着甲率极高,也不知是掳掠自契丹辽朝还是宋朝的工匠水平够高,还是那东京城的武库里,甲叶实在充裕,这五千敌军,人人披甲,就连作为轻骑兵的拐子马的坐骑,前面也加了一副半身札甲,能抵御前面射来的流失。

    县尉开始鼓动守军的士气,站到城门楼的显眼地方,扯着嗓门大喊道。

    “大家也都听到了,这金狗残暴,只要破城,便要我等一个不留,战也是死,不战也是个死,不如临死前拉个垫背的。”

    “这金狗也是人,也是两条胳膊两条腿,也被哈将军的麾下,杀了个人头滚滚,他们能做到,咱们也一样!”

    厢军们面色如土,整个大宋的军队,现在都是“闻金色变”,这又哪是几句鸡血就能把士气提振起来的。

    县尉说着说着,还是不免泄气:“哪个弟兄先战死了,就到下面跟阎王老子提前占个位置,要不了多会儿,大家伙肯定下去陪你!”

    对手是打得精锐西军大败亏输的精锐,己方却多是一群厢军,弓手,这场仗从一开始,县尉便提不起半点能胜的心气儿。

    手底下的厢军们自然也不是蠢材。

    都说底层人好骗,可这些老兵油子,又哪是那么容易被诓骗的,这时,说什么赏赐,什么封爵,那都是虚的,假的。

    不如实诚一点。

    这时。

    协助守城的刘伯武,还有一种民兵,也都纷纷登上城头,看到对面的军威,一个个是两股战战,若不是城门紧闭,恨不得转头就跑。

    刘伯武面露惊色:“这就是金狗的铁骑?”

    他也自诩看过几本兵书,可眼下一看这金国铁骑密密麻麻,兵临城下的场景,只有一种天塌下来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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