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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商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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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一十一章商会成立

    「站住。」甘罗顿时大怒道。

    李斯停下脚步,看向了甘罗,他不屑地说道:「怎么,甘相打算以权压人不成?」

    「你……」

    「够了。还不够丢人吗?让你闭嘴,你就给我闭嘴。」

    甘罗刚出口就被甘茂给厉声喝止,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不给甘罗面子。

    「大父,我……」

    「够了。」甘茂再次打断了甘罗的话,「你一点也不知道,李大人这是在给我们机会,也是在给你机会,而不是有求于我们。

    给我道歉,立马向李大人道歉。」

    甘罗被甘茂的呵斥得不知所措,整个内心都快崩溃了,他委屈得想要哭出来了。

    这也是长期不接触外面世界的后遗症,长期在甘茂的保护下,甘罗已经变成玻璃心了,一点也不能受委屈,尤其是甘茂,说不得重话。

    不过再委屈,甘罗也会听甘茂的话。

    旋即,在甘茂的注视下,甘罗委屈地对着李斯说道:「李大人,对不起,是我言语冒犯了。」

    李斯摆手道:「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不过,我希望甘相在不知道事情的情况下,能询问甘家主再开口。」

    「好。」甘罗有些木讷地说道。

    甘茂见此,有些担心甘罗,可是面对李斯的提议,决定先将甘罗放一放。

    对于甘茂这样的一家之主来说,家族利益放在第一位,至于孙子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

    李斯开口说道:「三位家主,其实我一开始想着跟冯相合作,冯相说,希望三位家主也能加入,我也同意了。

    不知道三位家主有什么想法,可以说出来,我们一起探讨起来。

    哦,对了,在百越之地和孔雀王朝得到的利益都要给帝师一份,如今我们有五个人,组成一个商会。

    商会之事,三位家主在村子那么久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孟西凡说道:「知道,我们还知道企业。为何我们只成立商会而不成立企业?」

    李斯说道:「成立企业也不是不行,只是一旦成立了企业,我们五家就无法分开,而且会有利益纠纷,成立商会,想走就能走,而且没有利益纠纷。

    成立企业,我们无法再增加新的伙伴,但是商会却可以,想要加入多少商人就加入多少商人。」

    「成立企业,可以让我们五家牢牢地绑在一起,谁也不能离开谁,真正做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冯去疾说道。

    甘茂三人闻言,顿时明白李斯为何只要成立商会,而不是成立企业了。

    让五人有利益纠纷,那肯定不行的,一旦成立企业,那么生意就会越做越大,最后一定会有利益纠纷,处理不好,自己可能就会血本无归。

    就算处理好了,可能自己也舍不得放弃那块大蛋糕,最后五人之间一定会分崩离析,最后大家可能只剩下仇恨了。

    但是成立商会就不同了,商会只是商人之间组成的一个组织,没有利益纠纷,就算产生了利益纠纷,也是商人与商人之间纠纷,跟商会没有任何的关系。

    商会只要做到公正,然后将害群之马开除即可。

    当然商会的成员可以相互之间进行消息传递,比如有商人需要大量的丝绸,而有商人刚好拥有大量的丝绸,他们就可以直接交易。

    就算商会的商人没有丝绸,只要有商人知道外面的商人有大量的丝绸就行了。

    如果自己打探消息,恐怕要费时费力,但是在商会里就能马上只知道。

    如果商会的成员多了,说不定在商会里就能完成这笔生意。

    而刚刚冯去疾故意说企业能让大家绑在一起,说的是反话,因为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意,根本不可能绑在一起。

    冯去疾也是在提醒大家,企业是不能成立的,除非你们愿意将家族产业拿出来。

    「算了。」白思起说道,「还是商会的好,我们在百越之地成立商会后,一定会吸引很多商人加入。

    到时候商会做大,做强,我们得到的利益就越大。」

    「不错,还是成立商会好了。」孟西凡跟着说道。

    甘茂则同意道:「既然你们都这么说了,那么我也同意成立商会。」

    「不成立企业了吗?」冯去疾故意说道。

    所有人都翻了翻白眼,这老狐狸一定是故意的。

    「既然大家都同意成立商会,那么我就说一下商会的制度,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商会想要做强,做大,那就一定要立规矩,不立规矩,商会很快就分崩离析。」李斯说道。

    「知道了,帝师都教过我们了。」白思起说道,「帝师也跟我们说过商业的规矩。

    不过一切不能头口协议,我们还是需要写出来,然后让大家签署一份协议。

    而且商会还得设立总部,我觉得咸阳城可以成立一个总部,然后百越之地多成立几个分部,百越之地那么大,一个分部肯定不够。

    未来,商会分部可以开边整个世界。」

    众人微微点头,觉得白思起说的话能够实现。

    李斯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谈一下商业具体协议,制度,以及未来规划吧?」

    「好。」众人同时应道。

    这一谈,直接谈到了深夜,终于将所有的协议,规章制度,未来规划,总部选址等等都定下来了。

    由李斯为第一任商会会长,而且这个商会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选举,以不记名的形式投票选举。

    所以三年后,李斯只要众望所归,还是可以连任的。

    至于为何让李斯担任第一任会长,原因有两个,第一就是秦安,李斯是秦安的岳父,应该给秦安一个面子。

    而且秦安出山后,看在李斯的面子上,秦安说不定还会帮助商会。

    第二就是李斯负责百越之地的摊丁入亩,李斯会亲自前往百越之地。

    他们成立商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百越之地,希望能在百越之地扎根,这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

    而商会的名称就叫做为民商会,取这个名字,主要是亲民,百姓们知道后,会支持他们。

    就算到达了百越之地,百越之地的百姓也会帮助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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