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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女生小说 -> 穿书年代,我家反派超乖-> (302)看起来难,其实做起来也不简单。 (302)看起来难,其实做起来也不简单。
- 郁大舅盯着面具男学有所成离开的背影,眼底闪过不自知的恐慌。
当初,他和郁姥爷学习厨艺,只刀功就学了五年,又足足十年才掌握郁家祖传的秘方。
原本,他只是因为畏惧南市才过来应付差事。
寻思着就算他倾囊相授,这些糙汉子也学不会,他根本没打算培养出什么人,这样也不算是有违祖训。
但此刻他才明白什么是事与愿违,在绝对的天赋面前,他的那些想法通通都是自以为是……
雄黄全程都在场,老大离开后,他不想感谢郁大舅,但在对方走的时候,送上了五斤小站稻和一斤大肥肉。
又过去三五日,晏衔养伤的同时,又学会数道菜品。
郁大舅被一惊再惊,他从没有见过这么既有天赋,又有本事,还愿意下苦功的人。
他们郁家子孙基本上多少都有些厨艺天赋,就像他女儿也是自小就围着灶台打转。
但他想着肴肴还小,担心她练刀功时不小心伤了自己,除了教会她祖传秘方,基本连菜刀都没舍得让她碰过,像是烧火的那些琐事,也都是长辈代劳。
若是日后肴肴和这个叫小桉儿的男人同做一道菜的话,几乎就没有任何可比性。
晏衔不知对方所想,就算揣测到了他也不在意。
一心陷入疯狂学习中,吭吭吭的练习,几乎南市上下的兄弟们,都吃过老大亲手做的饭菜了。
通过刻苦联系,他不仅把郁大舅每道菜的味道学了个十成十,学习的速度还越来越快,从一晚上学两道菜,增加到一晚上五六道硬菜。
终于,他感觉自己可以在小罐罐面前露一手了。
昨日她不经意的提了一嘴羡慕皇帝的御膳,他连夜就安排花蛇送来相应的食材。
并在早上五点左右,太阳还未出来的时候收集荷叶上的露珠,相传露珠煮出来的茶会更清甜。
晏衔腹背上的伤已经结痂,平常动作问题都不大,但蹲坐时还是要注意些。
索性这方池塘的水不深,他直接站到水里也才到自己的大腿。
把手伸向塘里一片片的荷叶上,轻轻地摇着,那露珠儿晃晃悠悠地往下面的紫砂罐里掉落。
花蛇实在受不了这么附庸风雅的事,太急人了。
“老大,这荷叶上的水珠儿一滴滴的要收集到什么时候?我多找几个兄弟过来一起吧!”
“不用。”晏衔头也不回的拒绝。
他要亲手把这些露珠儿收起来,回去煮给小罐罐喝,这里面不仅有荷茶的香味,还有他浓浓的真心。
慢慢地,他的动作也从生疏到熟练。
先将小一点的叶子弄下来,再把其它叶子上的水珠都拢到一起,一滴一滴的就会凑成无数滴。
清早的露珠丰沛,很快就把收集露珠的紫砂罐装满了。
然后,他又从花蛇手上接过新的空紫砂罐,继续去采集其它叶子上的露珠。
看起来难,其实做起来也不简单。
但他只要想着心爱的小罐罐,便觉得时间流速快,动作也非常容易。
他站在水中沿着塘里采收了一圈。
等太阳升起时,共采下六罐半的露珠。
应该够小罐罐今天喝的了……
一罐煮小吊梨汤、一罐煮酸梅汤、一罐冲蜂蜜水,一罐煮饭,一罐煮汤,剩下的都用来烧菜。
花蛇把人请上岸,看着老大一脸痴汉的神色,任命的把他腿上的水蛭用烧火棍给烫下去,又给照顾着换好干净衣服。
爱情真的会让人变傻,愿他一辈子都不要像老大这样……
二楼书房,郁葱正在复习高中教材。
本来她学的还是挺认真的,可忽然嗅到了浓郁的食香。
她扶着楼梯扶手,在狗子的陪同下,深一脚浅一脚的下到厨房,就看见小哥哥正忙活的热火朝天。
晏衔听出是小罐罐的脚步声,侧过身冲她灿烂一笑。
他那双眸子里只映着她一人,却仿佛纳尽了灿烂星河,勾人心魄。
美色误人。
他这一笑如同四月春风,把郁葱的小心脏都给笑出了百花烂漫。
晏衔指着餐桌,上面摆着煮好的汤汤水水,道“小葱想喝哪个,我给你倒。”
“都是我爱喝的。”郁葱也不用他动手,自己拿着搪瓷杯挨个倒了些尝尝。
吃货一般都有条好舌头,她也一样。
她捧在手里小口小口的喝,咂咂小嘴,道“怎么煮的,有股花香?”
“听说露水有一种清香味,我就也学着附庸风雅一番。”晏衔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宠溺。
“露水?”郁葱被小哥哥的话,给弄得心都漏跳了拍。
脑海里不由自主的浮现出,小哥哥举着瓦罐,一滴滴采集露水的辛苦画面。
她还想生他的气来着,可却有点生不下去了。
就在她还犹豫着要不要继续生他气的时候,晏衔的菜品开始出锅了。
贵芷鱼、胡椒醋鲜虾、五味蒸鸡、羊肉水晶饺儿、椒末羊肉、荔枝猪肉、五丝肚丝、荷包里脊,三鲜汤、刀切馒头、香米饭。
这要偷偷准备多久,才能张罗出那么多硬菜?!
“这是传说中的贵芷鱼?”郁葱震惊之余,声音都有些抖。
这菜她曾见郁姥爷做过,从片鱼、焯水,到炒汤料,要求大厨的每个动作都精准熟练,且要一直沸腾着端到食客面前。
当初郁姥爷和郁大舅根本不让她学,因为这是只传给郁肴肴的祖传菜品之一。
“小葱好眼力。”晏衔利索的把碗筷摆好,给她先盛了一碗贵芷鱼。
这菜讲究在吃肉前先喝汤,精髓也是这碗汤。
贵芷作为药材,但药味并不浓,还能固本培元,配着鱼骨熬进汤中的精华突出了鱼的鲜味,也非常好克化。
“天啊,色味俱佳,质嫩爽口。”郁葱喝了口汤,又开始吃肉。
鲜嫩的鱼肉吸饱了鲜汤的味,用舌尖一顶就能滑开两瓣,难怪当年连皇帝都喜欢贵芷鱼。
她的小嘴儿一块接着一块,吃完鱼肉,再回个碗舀了些汤里炖到清透的冬瓜。
用冬瓜来煮鱼,非但不会串味,且在汤底又多了一丝清甜,回味悠长……(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