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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好莱坞的亿万富豪-> 第一百八十八章 第二次电影之夜(下) 第一百八十八章 第二次电影之夜(下)
- 徐忆如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韩易也没有。
两个长期保持稳定形态的单身狗,轻易也不会拿这类故事来自虐。
但没看过,不代表没听过。
《一天》这部电影,由大卫-尼克尔斯的同名畅销爱情改编而来。女主角艾玛-莫莉与男主角德克斯特-梅休,在1988年7月15日,爱丁堡大学毕业典礼当晚,彼此吸引的二人展开了一场柏拉图式的浪漫邂逅。他们并没有成为一对相爱的情侣,而是决定向后各退一步,保持朋友关系。
接下来的剧情,往后绵延整整二十载时光,以每年的7月15日为支点,勾勒出艾玛和德克斯特二人时而交缠,时而疏离的命运。
用更直白一些的语言,或者说用正常人的价值观来阐释,那就是一对全世界最契合,天生就该长相厮守的灵魂,却用友谊这种最愚蠢的理由,让彼此最美好的年华付诸东流,直至天人永隔。
他纵意花丛,游戏人生,直到对方意外离世才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生命的全部意义。她默默守候,苦苦痴恋,却怎么也找不到勇气和时机表达心底的情感。他们花了十八年的时间才牵手跨出教堂的大门,但那辆从她身上无情碾过的卡车,却只给了他们两年的倒计时。
你退我进的探戈,说不出口的爱意,精疲力竭的纠葛——发生在两个互相爱慕的挚友之间。
听上去很耳熟,对吗?
韩易不清楚小如有没有读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的梗概……
应该没有……毕竟,如果读过的话,应该就不会选择看它吧?
韩易转过头,看着徐忆如微微上翘的小巧鼻峰,暗自想道。
“看我干嘛?”
没过几秒,小如便注意到了韩易的视线。双颊上浮起两道浅浅的酒窝,她伸出手,抵住韩易的侧脸,为他矫正方向。
“看电影啦。”
“噢,你要走了?”
“外面天快亮了,所以我觉得我应该……”
“你想走的话,就走吧。”
“我本来以为你会想睡一觉的……我不是非得要走。”
“没事,快走吧,我不介意的。溜走吧。”
“我没有要溜走。”
“你跳楼我也无所谓,反正这是五楼。”
“看着,看着,我不走了,我留下来。”
第一场吻戏来得猝不及防,影片刚开始,安妮-海瑟薇与吉姆-斯特吉斯甫一见面便“滚了床单”。当然,这样说实际上不太准确,因为吉姆-斯特吉斯饰演的德克斯特,在看到安妮-海瑟薇扮演的艾玛上床前还想着刷牙洗漱,甚至抬起黑胶唱片机的唱针,放起了浪漫音乐,俨然一副要把露水情缘变成伴侣关系的模样后就慌了神,急匆匆地想要穿上衣服偷溜出去,却被装扮完毕返回房间的艾玛抓了个正着。
“安海瑟薇那么漂亮,他却因为……he panicked just because she’s trying to make an effort。”
小如双手抱胸,轻声帮银幕上的女主角打抱不平。似乎是觉得中文说出来语气会太过严厉,她停顿片刻,切换成了英文。
“长得再帅又怎样,五分钟不到我就开始讨厌这个德克斯特了。”
“我也这么认为。”韩易点点头,颇为认真地附和道,“这不是艾玛的问题,是德克斯特自己的问题……他自身的人格缺陷,让他没办法享受到最美好的东西。”
“什么是最美好的东西?”徐忆如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前,枕在沙发上的脑袋向右一偏,饶有兴味地问道。
“The effort。”韩易摊开手,对准银幕,“有人想要为你去努力改变些什么的尝试。”
“我想我在这儿一定会过得很开心的。”
“那是什么味道?”
“洋葱……洋葱和失望的味道。”
“哈哈,好吧。”
“没有,其实还好啦,刷点油漆,再扔颗核弹,就都解决了。”
电影里的时间,已经来到一年之后的第二个7月15日,已经成为艾玛好友的德克斯特,帮她搬进了伦敦的公寓。
“打字机也在、书也在,而且身处伦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在这里做出一番成就。”
“你知道吗,你也许还能在这里遇到个好男人。”
静静聆听着艾玛的豪言壮语,德克斯特将手撑在随意放置在客厅里,还未归纳到位的床头柜上,笑着说道。
“德克斯特,少来了。”
艾玛撩起右鬓的青丝,刻意躲避着这一话题。
“一个好人,情感细腻,穿着羊毛衫。一副眼镜,和与之相匹配的学识。”
“我说过,我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艾玛随手拾起一本书,作为自我防御的工具,随意在空中挥了挥,“真高兴你马上就要去印度了。”
“很好,因为我真得走了,去赶飞机。”德克斯特抬腕看看表,说道。
“Already?”一次反击就让自己陷入了要失去对方的境地,艾玛低垂眼帘,看着手中的书本,只能蹦出一个单词。
“是的,我很抱歉。”
“走吧。”艾玛叹了口气,“寻找自我去吧。”
“记得写信给我。”德克斯特放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攥在手中的打字机,“长信。”
“我会的。”
“祝你在这里过得愉快,艾玛。”
“当然。”
“我有种预感,明年的今天……你会像风暴一样席卷伦敦的。”
“这一段……他还不错啊。”
看到银幕里德克斯特作为好友足够称职的表现,韩易明显松了口气,笑意也重新自嘴角浮现。
“虽然没有在一起,但依然陪伴着她,每个重要的人生片段,他都在场,尽心尽力地帮助艾玛平稳度过。”
“哪有平稳度过,艾玛才到伦敦,德克斯特就马上要去印度了。”小如摇摇头,不敢苟同,“对艾玛来说,真正的艰难时刻,正是她从此刻开始在伦敦度过的每一天……我不知道后面故事会怎样发展,但至少现在来看,后来的每一天,德克斯特都不会在身边。”
“而且……到底为什么要去印度寻找自我啦,真的超瞎的。”徐忆如恨铁不成钢地咬咬牙齿,任谁都能看出,她说的印度并不是电影里那个印度。
“看看披头士就知道了。”
“但他们去过印度之后,写出了《The White Album》、《Abbey Road》和《Let It Be》。”
韩易把手弱弱地举到胸口,压低声线。像是想要反驳小如的说法,却又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太过理直气壮。
“可是明明《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才是最伟大的那一张。而且……约翰-列侬跟小野洋子去了印度之后,很快就结婚了……他们结婚之后,披头士就解散了……所以都怪印度啦!”
徐忆如稍稍坐直身子,搂着毛毯越说越激动。至于韩易,也是越说越不敢动。
小如讲的哪里是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啊!
“伦敦没有能够让他找到价值实现梦想的地方吗?伦敦欸,世界之都,大家都是往这边来的啊,这个呆瓜偏要飞到那边去。”
嗯……此伦敦也非彼伦敦呀。
“有点激动了,小如。”韩易连忙俯过身子,把热豆浆递给徐忆如,“电影而已,别生气别生气。”
“没有生气啦,只是觉得……艾玛都那么明显了……”
一口豆浆下肚,暖意传遍全身,小如的音量也逐渐调小,直至细不可闻。
“艾玛都那么明显了”的后面半句,她也不想让易易听到。
这个可恶的家伙肯定会超级得意的。
接下来的剧情,用平铺直叙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大卫-尼克尔斯的电影剧本完全忠实于他的,没有为了电影的剧情张力和叙事节奏进行任何详略方面的修改,而是直接把每一年按照顺序,以近乎等分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1990年,在伦敦打拼的艾玛没有取得什么文学领域的成就,囿困在一家德州墨西哥餐厅做服务员,并认识了同样来这里打工的喜剧演员伊恩-怀特黑德。伊恩对艾玛一见倾心,但艾玛的魂儿显然还挂在环游世界的德克斯特身上。
接到艾玛从红色电话亭打来的跨海长途,德克斯特轻言细语地安慰着好友。艾玛提醒在巴黎教书的德克斯特不要去勾引女学生,因为那样不仅违反道德,也说明他毫无长进。悲哀的是,电话亭里因为用光零钱断了线,只能听着忙音呢喃一句“我想你”的艾玛不知道,听筒那头的德克斯特,床上正站着个极尽挑逗之能事的女学生。
看到这一段,小如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但韩易两只手臂上的汗毛,却有一根算一根全部竖了起来。
这什么电影啊这是!
拿二十六年前的历史,讲他自己的故事?
1991年,成为电视台实习制作人的德克斯特带着另一个情人回伦敦拜访艾玛,鼓励她离开那家墨西哥餐厅为她构造的舒适区,重拾信心继续追寻她的文学之梦。
“我只是感觉有些迷茫,仅此而已。”
“别想那么多,每个人二十五岁的时候都很迷茫。”
“你就不迷茫啊。”
艾玛为两人各斟了一杯龙舌兰,说道。
“实习电视制作人,租了个有CD播放机的好公寓,每周二和周五定时出去鬼混……”
“没错,但我……内心在哭泣。”
吉姆-斯特吉斯的俊俏脸庞和他那玩世不恭的微笑,总是能让徐忆如联想起坐在身边的男孩。她不自觉地瞥了一眼韩易,正好跟后者四目相对。
“咋了?”韩易拨了拨后脑勺的头发。
“你今年几岁来着?”小如微微眯起眼睛,没来由地问了这么一句。
“啊?”韩易被问得有点发懵,“二十……二十二啊,你不记得我几几年出生的啦?”
“记得呀。”徐忆如若有所思地戳戳自己的下巴,“人家二十五岁都还在迷茫,你怎么二十二岁就清醒了。”
韩易这几个月来的表现,常常会让小如忘记他的“真实年龄”。每每想起,徐忆如都会惊叹于心仪的他,那近乎非人的卓越成就。
哪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有一栋四千万美金的绝版豪宅?
哪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能成为世界第三大演艺经纪公司最重要的机构股东?
哪个二十二岁的大学生,能从零开始,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建立起一个架构完善的音乐集团,且已经有数支单曲闯入了全球最负盛名的音乐排行榜?
这一系列的里程碑,从上到下,难度呈指数级增长的态势。
也许是徐忆如孤陋寡闻,但不管是在身边还是书本上,她都没有见到过任何同龄人,能够取得哪怕十分之一的成绩。
毫无疑问,韩易是徐忆如目前见过的,最优秀的人。
极大概率也会是她这辈子,目力所及处能仰望到的高山之巅。
更不用说,The Vermont公寓徐忆如特意添置的保险柜里,还静静地躺着一条韩妈妈赠予她的钻石项链。
来自海瑞-温斯顿的A Spetacular Diamond Necklace。
165.54万美元。
一百……六十五……点五四万……美元。
这只是韩易漫不经心地抬抬手,便从他的财富之海里漏出的极小一部分而已。
而自己哪怕倾尽全力,又能给他带来什么呢?
自从将韩妈妈的见面礼放进保险柜,徐忆如就再也没有打开过一次,哪怕夜深人静,独自一人,在绝对安全的卧室里,也生不起半点试戴的想法。
在她看来,那串由205颗榄尖形和圆形明亮式切割钻石组成的项链,就仿佛是洛城只有天气极好时,才会在夜里看到的璀璨星河。
没有谁不会被它的绮丽壮美所打动,但敢于真正走进它的人,亦是寥寥无几。
毕竟,银河里不止是有闪耀的群星而已。
它的绝大多数组成部分,是零下273.15度的真空。
极致残酷的冰冷,让任何生物都无法存活。
想到此处,徐忆如心中感受到的寒意,让她下意识地蜷起身子,把自己完全覆盖在厚实的毛毯下。
“因为我……跟他不一样,我迷茫的年龄可能比正常人要……早很多。”
已经迷茫得一辈子都浑浑噩噩地过去了,被赋予了第二次生命的自己,要是再不清醒,那可就真的无药可救了。
当然,这种理由是肯定不能跟小如讲的,韩易只能打个哈哈,把话题一笔带过。
“上大学的时候,在跟你第一句话之前,我暗恋过你。”
1992年,艾玛和德克斯特踏上了前往欧陆的散心之旅。他们来到法国布列塔尼北部科特代默罗德岸边的一座海滨小镇迪纳尔,享受着没人认识,也就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
抵达小镇前,艾玛给德克斯特定下了几个规矩,以免破坏他们之间的“友谊”。卧室分开、不许调情、不能酒醉之后毛手毛脚,当然也不能酒醉之后对其他女生毛手毛脚。
但艾玛亲自定下的行为准则,却在深夜的小酒吧里,被她自己打破了。
“我知道听上去很傻,但是,毕业那晚,虽然我们……差点做了,只是差点而已。但我还是……不敢相信,特别开心,还为此写了几首诗呢。”
艾玛用那双小鹿斑比似的明亮眼眸注视着德克斯特,轻声问道。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我早就知道了。”德克斯特啜饮一口红酒,偷笑着回答道。
“你早就知道了?什么意思?”
“我差不多……算是猜出来的。”
“一封封那么长的信,那么精美的包装……你继续说下去吧,后面又发生了什么?”
“后来了解你之后,就把我治好了。”
艾玛让气氛骤然反转的调侃,让银幕外的两个人都同时笑出了声来。
“好真实。”
徐忆如捂着嘴,咯咯直乐了好半晌,才终于停了下来。
她拍拍韩易的手臂,右手撑着自己的脑袋,整个身体偏转了九十度,完全对准韩易的方向。
“你知道吗……”
带着欢笑后依然潮红的脸颊,小如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跟艾玛……有些地方一样,有些地方不一样。”
“比如说?”
韩易也侧过身子,跟徐忆如面对面。
“不一样的地方是,我们没有等到毕业才讲第一句话。”
“一样的地方是……我喜欢你。”
人类由现实世界客观存在的物质组成,但我们对周遭的感知,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精神世界感性情绪的影响。
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些话,能够像卡拉瓦乔的画笔和贝多芬的琴键一样,瞬间为你眼前的一切赋予鲜活而蓬勃的生命力。太阳在微笑,小鸟在歌唱,鲜花在跳舞,调亮了几个色度的世界,完全为你开启。
而另一些话,则像是约翰-多恩的诗句,或者仅仅是母亲在某个慵懒午后的温柔安抚,给所有无关紧要的东西都套上了一层模糊滤镜。噪声消失、旁人消失,就连繁杂的心绪也一并消失。只剩下她,和你。
小如的这句告白,同时起到了这两种作用。
难以言喻的奇妙体验。
“她说话的停止,她容貌的神化,
命令我急切的心灵保持沉静……
我看见千万个光辉灿烂的形影,
向我们游近过来,听到每一个都在说:
看啊,那个将使我们的爱增加的人。
每一个精灵向我们走来的时候,
因自身发出的璀璨光芒,
都显得充满着无限的喜悦。”
但丁的《神曲·天堂篇》,也许就是在经历了相同的情绪后,才迸发出的灵感。
“我也喜欢你。”
并没有想象中的紧张和局促,韩易的回应如小溪般清澈而自然地流淌。
“接下来你准备说啥?”
韩易清清嗓子,冲小如眨巴一下眼睛,笑道。
“你也了解了我,然后把自己治好了,是吗?”
“不。”
徐忆如轻柔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随即,她再次转动身体,让自己一整个投进韩易的怀抱。
“我没被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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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