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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传统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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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人也配当主编?”

    “上帝,就是我上去写都写不出这种堪称投降的报道。”

    “这才刚开始一周,凭什么说斯派克就赢了?”

    “……”

    蒂西·科恩嘴里骂骂咧咧。

    她可以对天发誓,如果这个该死的主编现在就在她面前,她一定会用自己的长靴狠狠踹他的屁股!

    明明专辑销量也就相差个几十万张,虽然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差距,但这并不代表她的偶像埃米纳姆就彻底失去希望了。

    恰恰相反,她认为追上的希望很大。

    是,她承认,斯派克这张新专辑还算可以听的歌不少,但单论专辑明显还是埃米纳姆更有攻击性——这才是嘻哈的真谛。

    最起码是她认知中的真谛。

    在美国,嘻哈音乐的受众可是很大的,因为大家都听厌了那些所谓的流行歌。

    她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斯派克也玩过嘻哈,但她并不认可——

    这个男人玩的嘻哈音乐绝对绝对绝对不是嘻哈,绝对不是!

    “蒂西,你在干什么呢?来活了,外面来了辆福特。”

    “行行行,知道了知道了,真啰嗦。”

    一件绑在腰间的橙黄色夹克外套随着女人的起身而摇摆,嘴里叼着根牙签的蒂西一甩脑后的马尾,沾染了些许油污的白背心为她增添了几许野性:“车什么毛病?”

    “点不了火,车载电台也失灵了,前轮还要换胎。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它撞了。”

    在同事带领下来到了一辆黄色福特野马前,手里不时晃着扳手的蒂西惯例地打量了一圈车况:“这车是刚从赛博坦过来的?”

    不能说撞得的惨不忍睹吧,最起码也能称得上一句不忍直视。

    “飙车撞的。”

    同事已经见怪不怪了:“说是斯派克的粉丝和埃米纳姆的粉丝在比赛飙车,这车就是后者失控撞的。”

    “……fuck!为什么不是那个小白脸的粉丝撞车!”

    又听到了那个男人名字的蒂西擦了擦鼻梁,嘴上骂归骂,但手上动作还是很麻溜的。

    “你怎么对人意见那么大?斯派克新专辑我觉得很不错啊。”

    知道这女人是埃米纳姆粉丝的男同事还不忘逗逗她:“不要这么狭隘嘛蒂西,美国很大,容得下斯派克与埃米纳姆两个人。”

    回应他的只有一根高高竖起的中指。

    颇感晦气的蒂西为了生活,还是得老老实实修车。只不过等到下班后去到常去的酒吧打算小酌几杯放松一下自己时,酒吧舞池里跳动的音乐却让她感到十分熟悉——

    “Boom boom boom, gotta get-get!

    “Boom boom boom, gotta get-get!

    “Boom boom boom, gotta get-get!”

    又是那已经被动听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动感曲调,五光十色的舞池灯光配合着DJ的打碟闪烁不定,大半个酒吧的人都在随着歌曲的节奏疯狂扭动着自己的身躯——

    仅仅只穿了抹胸内衣的女DJ随着身旁的男搭档一起做出了节奏不断下压的手势,带动了全场!

    “Yo, I got that hit that beat the block(哟,我的节拍震撼街头)

    “You can get that bass overload(快听这贝斯超越宇宙)

    “I got the that rock and roll(我还有那摇滚)

    “That future flow(和未来的嘻哈节奏)…………”

    堪称病毒式嵌入人体的旋律节奏与编曲,糅杂着周易那经过auto tune调音的声线快速吟唱着极其贴切其个人经历的rap歌词——

    出道首专就以节拍感极重的《Yeah》单曲十二周连冠震撼全欧美,一首被称为贝斯运用教科书的《How long》让无数贝斯爱好者泪目;

    二专的摇滚更是不必多说,奇迹般的一专五冠单直接让他走上了登神长阶。

    结合歌词,毫无疑问,所谓“未来的嘻哈节奏”就是指三专中这首名为《boom boom pow》的歌曲。

    当然,在蒂西看来这首歌完全就是周易这个逼在肆无忌惮的嘲弄、炫耀——

    “I'm so 3008,You so 2000 and late(我已经身处3008,你还在公元2000年土得掉渣)!”

    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酒吧,在唱到这句时还是引发了大多数人的欢呼与跟唱。

    “埃米纳姆!”

    “Fuck you!”

    “埃米纳姆!”

    “loser!”

    “埃米纳姆!”

    “son of a bitch!”

    DJ喊一句,舞池中数十人就高喊着附和一句的直球辱骂多少让蒂西有些无语。

    虽然她知道埃米纳姆在底特律也不是百分百受欢迎,但这里什么时候变成斯派克酒吧了?

    “嘿蒂西,你怎么来这里了?”

    心里正暗骂间,一道熟人的嗓音自身后传来,令她扭头循声看去——她的酒搭子。

    “这里距离我家最近,我不在这里在哪里?”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不去支持埃米纳姆的酒吧,反而要来这家支持斯派克的酒吧。”

    “???”

    我就加班多修了几天车,发生了什么???

    这什么时候成斯派克专题酒吧了?

    “你不知道——哦,对,你上次没来。这里上周日消费中以斯派克名义消费的金额最多,所以接下来的三天这里都会是斯派克粉丝的主场……”

    “……”

    ?!

    不是哥们?

    现在已经对立到这种程度了?

    本以为自己内心已经够激进了的蒂西在听完了后缘由堪称是瞠目结舌——

    一开始只是底特律有一家凑热闹的酒吧搞了个促销活动,消费金额最多的可享受三天偶像主场待遇,酒水还能打折——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本就在媒体鼓动下走上了二元对立道路的双方粉丝那怎么都不能落了这个面子。

    于是乎,你方唱罢我登场。今天这里你赢了,明天那边是我赢,反正绝对不能说怂。

    啜了口酒的蒂西有些难以置信,一抬头,酒吧电视上正好结束了广告,重播了一个今天上午刚刚播出过的音乐访谈节目,嘉宾恰好是那个让她感到不爽的斯派克——

    穿着休闲衫与沙滩裤,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上节目来度假了。

    “斯派克,就在昨天,50美分称你的嘻哈歌曲制作相比于埃米纳姆来说就是一坨狗屎,你知道这件事吗?”同样穿着休闲的主持人率先问出了这个极具争议性的话题。

    在21号的《芝加哥太阳时报》表示叹服之后,现如今名声大损的50美分在22号直接公开抨击周易的新冠单水平,称其压根就不懂嘻哈,就是路边一坨,auto tune的加入直接毁了这首歌。

    “差点被打死的人脑子是这样的,脑容量很小,完全不能接受自己已经被时代所抛弃的事实。”

    电视屏幕中,周易一杆子打死50美分的同时,捎带着还开了个群嘲:“抬头看看日历吧,现在都已经是2004年了,都什么年代了还听传统说唱?”

    “……”

    “……”

    “……”

    “……呃,抱歉斯派克,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意思是——”

    “auto tune技术作为一个辅助,它未来一定会持续性的流传下去。我已经做出了教科书般的制作成果,后来者完全可以我为准。

    “就像我在歌词里写的那样,这是一首来自于未来的歌曲。

    “而且,我可以肯定的说,这种新型auto tune技术不止是在2004,哪怕是在十年后的2014年、甚至于是20年后的2024年,它都会持续火爆。”

    镜头前的周易语气斩钉截铁,竖起两根手指笃定道:“也就是说,我这首歌的技术制作完全可以说是开创性的领先了20年。”

    靠!

    真他妈的狂!

    还领先20年!

    就你这狗屁翻新的auto tune也配?!

    呸!

    蒂西吐了口唾沫。

    她觉得这个男人是不是上台前喝大了,居然敢这么指名道姓的说自己所开创的新auto tune技术最少会火爆20年。

    20年啊。

    20年前的制作技术现在都已经被扫进垃圾堆了。

    2004年的美国乐坛都已经激烈成这样了,等到了2024年那还了得?

    这就是她为什么不喜欢周易的地方了,嘴巴太大太装了。

    妈的,最烦这种装逼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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