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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我的26岁老板娘-> 第24章 口技的妙用 第24章 口技的妙用
- 陆尘趁这空挡,纵身一跃,往黑暗中钻了进去。
“喂,不许跑…”钟丽琴听到动静反应过来,立马去追。
陆尘逃出了数十米远,这才扭头笑着朝钟丽琴大喊:“美女,我这皮带价值千元,你可要替我好好保管啊!千万别弄丢了。”
“可恶!有本事别跑。”钟丽琴生气地朝前走了几步,很快便被荆棘挂了一下,痛得她只好停了下来,对着远处的草丛大骂起来:“王八蛋,别让我逮着,下次逮着你了,我一定会把你送进去。”
陆尘头也没回,将女警甩得远远的。
开了天眼的他,眼力也要比普通人好许多,夜晚走路都不带眨眼。
“我去,这天眼用的次数多了,效果是越来越好了。”陆尘试着用天眼,朝四周扫视了一圈。
很快,他便看到百米开外的地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从山上走下来。
“这不是刑刚么!大夜晚的,他来这里做什么?”陆尘一阵惊讶。
只见刑刚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生怕被别人发现了似的,每走几步就朝四周张望一阵。
走了一阵后,刑刚才挺起胸膛,打着手电筒,径直往山下走来。
“不好,这家伙朝这边走来了。”陆尘连忙钻进了草丛中。
刚藏好身,又听山下传来了女警的声音。
“喂!前边的那位,你有没有看到一个没系皮带的小伙子…”
“哟,好白好高挑的大美女啊!妹子,你是不是和男朋友吵架被甩了啊!哈哈,来哥哥这里,我给你安慰吧!”刑刚拿着手电筒照向了女警钟丽琴,一看对方有着一双雪白的大长腿,立马打起了精神。
“找死!”钟丽琴连忙用手挡了一下脸,朝刑刚怒喝道:“混蛋,还不把光收了。”
“哈哈,我就喜欢看美女!”刑刚比先前更加的得意了,边走边大笑道:“妹妹莫要生气,哥哥这就来安慰你。”
刑刚心想,前边的定是个大美女,一看身材就不错。
他加快脚步往前走去,可走到面前却被吓了一跳。
“啊…是你……”刑刚看清楚对方面容时,不由得吓了一跳,转身就走。
“站住!”钟丽琴伸手一把拽住了刑刚,瞪眼一瞧,立马也发出一阵惊呼声:“刑刚,你在这里做什么?”
“钟队长,不好意思……刚才,刚才认错人了。我以为是…”刑刚一脸讨好地解释着。
眼前这位可是市局刑警队的队长,市里有名的霸王花,早几年因为打架,他进过好几次局子,其中就有几次是被这美女亲自逮着了。
“我问你去做什么了?”钟丽琴不耐烦地打断了刑刚的话,怒喝道:“说,你是不是和那个傻子是一伙的?”
“没,没做什么。我到散步。”刑刚挠了一下脑袋笑着答道:“什么傻子啊?我不知道啊!”
“就是刚才在广场上装医生骗钱的那个傻子。”钟丽琴冷声喝道:“刚才那傻子从我手中挣脱往上跑了,你刚好从上边下来,你还敢说你们不是一伙的?”
“钟队长,我被冤枉了。我真不知道你说的傻子是谁?我压根也没看到有人上去。”刑刚朝钟丽琴堆满笑容道:“你也知道,我现在已经改邪归正了,我一年在煤矿能赚好几百万,怎么可能会去做那种偷鸡摸狗之事嘛!再说,我有好几年没进过局子了。”
“嗯!”钟丽琴细想一下也对。
“钟队长,发生什么事情了?你看需要我帮忙不?”刑刚一脸讨好地往钟丽琴的身旁凑近了一些。
“滚!”钟丽琴没好气地瞪了对方一眼。
“是!我这就滚。”刑刚朝钟丽琴敬了一个礼,转身就往山下走去。
“回来!”钟丽琴怒喝一声。
刑刚吓了一跳,扭头堆满笑容道:“钟队长,我可没做什么啊?”
“哼,还说没做什么?刚才你用手电筒照我,还说出那些恶心人的话,我看你那一副猥琐的样子,是又想做犯罪的事情吧?”钟丽琴朝刑刚喝道。
“钟队长,这你就冤枉我了。”刑刚笑着挺起胸膛道:“刚才我在上边,往下乍一看是个大美女,自然要兴奋许多,难免要对美女夸赞一番,顺带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喜欢一个人,总不犯法吧?”
“不犯法。那你见到我,咋还又转身就跑呢?”钟丽琴冷声喝道:“说,是不是心怀不轨,看到警察就心虚了,所以就想逃了。”
“哈哈,既然钟队长问到这一茬,那我就说实话吧!”刑刚笑着朝钟丽琴打量了一番,做出一副很是陶醉的样子答道:“像你这么好看的女人,能有几个不动心的?我刑刚也是男人,是个正常的男人,再说,我又没结婚,看到你这样的大美女我当然心动了。可是,你是咱们市里警界第一美女,有名的霸王花,像我刑刚这种混混出身的人,又怎么可能入得了你的法眼嘛!我深知你看不起我,看不起,却还对你说出了那些暧昧的话,你说我能不跑吗?要是不跑,这不找打找骂么?”
“你…”钟丽琴被刑刚的一番完美的解释,怼得哑口无言。
这混蛋花言巧语,却又解释得合情合理。
“钟队长,我是真的喜欢你。”刑刚见钟丽琴不说话,便有意凑近了一些,柔声笑道:“要不,一起吃个宵夜吧!对了,我的车子就停在山脚下。我看你穿着便装,想必也不是上班时间,何必这么累呢!小事就交给下边的人吧!走,一起下去吧!”
再说下去,这家伙怕是要牵她的手了。不远处的陆尘见了,都不由得暗自惊叹。
这刑刚泡妞还真有一套。
“滚!”钟丽琴反应过来,立马板起脸朝刑刚瞪了一眼道:“我的事不用你操心!”
“没事!”刑刚并不生气,反倒朝钟丽琴敬了一个礼笑着喊了一句:“钟队长,辛苦了!那我先走了!”
说完,他笑容满面地朝山下走去。
走了一阵,他又扭头朝山腰处瞄了瞄,似乎在思考什么,最终还是转过身,匆匆朝山下走去。
“奇怪,刑刚这人压根就没有散步的爱好,这家伙通常不是泡妞就是和狐朋狗友在一起,这大夜晚的来这山腰,有些不合常理啊!”陆尘喃喃自语道:“难道这家伙在山腰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看来,等女警走了以后,得上去看看了。”
他索性坐了下来,静静地观望着正朝山腰走去的女警。
让陆尘没有想到的是,女警钟丽琴走了一阵后,发出“嗷”地一声,鞋跟掉了。
只见这美女拎着一双黑色小皮鞋,光着脚丫子往山下走来,边走,嘴里还一个劲地诅骂着。
“可恶,这傻子今晚害我把新买的裙子挂了个洞不说,还把我的鞋子也报废了,下次逮着了,我一定不会轻饶他。”
陆尘聚目朝前一望,这才发现美女警花的大腿上挂了彩,裙子也被划破了,更可怜的是,手中的小皮鞋也有一只掉了鞋跟。
看来,钟美人真是损失惨重啊!陆尘见了,都不免有些心疼。
心疼归心疼,终究不是自己疼。眼一闭,就过去了。
等这美女警花下了山,陆尘立马起身朝山腰的方向走去。
他要看看,刑刚这混蛋,到底做了什么。
循着自己的记忆,一直往上走。
走了约百米,陆尘看到前边有一堆红红的纸物,摆在三岔路口。
“不会是钱吧?”陆尘试着皱了一下眉头,好让天眼看得得更清楚一些。
这一次,他清楚地看到,映入眼帘的是一沓又一沓厚厚的钞票叠在一块儿,码得整整齐齐正好十沓。
“十万块啊!发财了,捡钱去。”陆尘迅速冲了过去。
他跑到跟前数了数,还真是十万块。
诡异的是,在那十万块钱的下边还压了一张黄黄的纸条。
纸条上貌似有人用朱砂写了“三天必还”四个大字。
更吓人的是,在三米开外的马路边,烧了一堆纸灰,纸灰旁还插了三柱香,摆了一碗倒头饭。
“我去,这不会某个生重病的人,特意放在这里的借命钱吧?”陆尘轻声嘀咕道。
他听人说过,有一种人得了重病或遭了灾,于是就通过“散财”的方式,把钱撒在马路上。
只要有人捡了,就能起到破财消灾的作用。
这就相当于把病或灾难,转移到那个捡钱人的身上去了。
谁捡了那钱,谁接下来必然会倒霉,而那个得病或遭灾的人,则会慢慢的好起来。
这种钱叫换命钱,意思就是用命去换钱。通常写了几天必还,那么几天之内必定出事,甚至是死亡。
常通施巫者,会放十几块钱或几十块钱,最多也就几百块钱。
可眼前放的是十万块,谁这么土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