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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第二百七十八章 打着灯笼难找的女婿 第二百七十八章 打着灯笼难找的女婿
- 五千多港币是多少钱?
那就是不到两千块钱啊!
方家倒不是没有这两千块钱,但是掏两千块钱买一块表,给女儿戴上,这实在是做不出来。
本来正在厨房忙活的孟繁锦,一听到秦文辉说到这款表是什么欧米茄的星座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太贵重。
退回去吧?
好像也不合适啊,毕竟这是程旭远买给女儿的礼物。
而他们两个,也是情侣关系。
退了礼物,让他们两个还怎么处。
更何况,把礼物给退回去,一头扎进爱情漩涡里的女儿也不同意啊!
“五千多港币!”方玉宁一把将那手表拿过来,仔细的打量道:“感情这不是鎏金的,这是真金的啊!”
秦文辉看着老婆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虽然了解老婆的性格,知道老婆不会让自己去买这东西,可是看媳妇的模样,那是真的喜欢啊!
小程你也是,秀恩爱就秀吧,买这么贵的东西干啥?
你让哥们儿接下来怎么弄啊!
就在秦文辉纠结的时候,方耕升回来了。
自从升职之后,方耕升身上的担子更重,事情也更多了。
在秦文辉的感觉中,自己这位岳父身上的威严,也变得越来越重。
“啥,你说这一块手表就要五千多港币,比一台彩电还要贵?”方耕升在和家里人打了招呼之后,就拿起了那块腕表。
秦文辉点头道:“爸,这是欧米茄的星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做工精细的很,听说误差非常小。”
“还有,它这表壳部分使用的金属,应该是真金。”
方耕升看着那小小的手表,心中也有些为难。
虽然这手表很好,但是这件事情,实在是让人难做。
让女儿收下来,还是太贵重。
但是退又退不了!
“玉晴,这个手表你敢戴吗?”
方玉晴还没有答话,方玉宁已经笑着道:“有啥不敢的,只是一块表而已,谁能想到它会比一台彩电还值钱。”
方玉晴没有吭声,但是看女儿的模样,方耕升觉得,这两个女儿的想法,应该是一个样子的。
“这个臭小子,去香江交流,怎么弄这么多钱,他的港币不都兑换成了侨汇券了吗?怎么还这么乱钱。”
秦文辉知道这件事情,毕竟他去接了王经理。
回来的路上,王经理是感慨不已。
对程旭远这种作家,羡慕的不得了,所以对秦文辉,也提了当时的事情。
“爸,听我们经理说,旭远这次到了香江,可是不得了。”
“在香江大学交流的时候,直接倒背明史,把人家一个教授给整懵了。”
“他有这么多钱,是因为连载他两本书的两家报社,怕他没有钱,都提前把下一个月的稿费给他了。”
“还有,他的《明朝那些事儿》授权给了《明报》出版,签约之后,人家查先生也送了两万块钱的签约钱。”
“就这加起来,就是四万多港币。”
四万多港币,换算成大团结,好像也要一万多。
孟繁锦有点担心的道:“这些钱,他都了吗?”
“倒是没有都完,他除了自己买了一些东西之外,就将剩下的钱,借给了一同过去的交流团的成员,可是给大家帮了大忙。”
“不少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方耕升听说程旭远把钱借出去了,这才叹了口气道:“这小子,还算懂事,没有吃独食。”
“不过这钱的速度,也够快的。”
听到父亲对程旭远不满,方玉晴顿时脸就沉了下来。
而站在一旁的方玉宁则道:“爸,人家钱的速度是快,但是人家这挣钱的速度更快。”
“他到处开源,犯不着再四处节流吧!”
被女儿这么一怼,方耕升顿时无话可说,他摇了摇头道:“行了,你们的事情我不管了。”
“我忙我的去了。”
说话间,他就朝着房间走去。
不过走了两步,他就朝着方玉晴道:“玉晴,你给程旭远说,让他有空来家里吃顿饭。”
听到这话,方玉晴的脸上,笑容顿时变得灿烂起来。
而就在她愉快地答应一声的时候,孟繁锦已经跟着丈夫来到了书房。
“你招呼程旭远来家里吃饭?是不是怕他们两个的关系进展的太慢?”孟繁锦一开口,就是不满。
看着妻子忧心忡忡的模样,方耕升摊了摊手道:“难道你觉得我不让程旭远来家里吃饭,他们就能进展的慢?”
“更何况,我让程旭远来家里,还能够警告他一下。”
“让他注意一点分寸。”
“别以为给玉晴来了贵的礼物,就可以为所欲为!”
孟繁锦哼了一声,这个老头子打的什么主意,她心中清楚得很。
只不过这种事情,并不适合说出来,不然的话,方耕升的颜面有点挂不住。“行,那你就好好的警告程旭远,让他不离婚,绝对不能和玉晴有太多的接触。”说话间,孟繁锦就往外走。
看着离去的孟繁锦,方耕升摇了摇头。
虽然妻子说的,也是他准备给程旭远说的话,但是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并不容易做。
他自言自语道:“有这话,还不如给你哥说呢!”
程旭远并不知道,自己送了方玉晴一块手表,竟然在方家引起了这样的风浪。
这次的酒会,是在燕京大酒店举行的,在出席的众人中,程旭远不但见到了孟德志,还见到了很多记忆中的人。
因为有肖老先生等德高望重的前辈顶在前面,所以程旭远就找了一个角落的地方,一边吃东西,一边听着别人的交谈,很是悠然自得。
“旭远,你怎么不去露个脸儿?”同样参加酒会的还有王经理。
他和程旭远一起在香江住了一段时日,处的关系非常不错,更何况程旭远不要任何代价借给他钱,这些他都记在心中。
“我还年轻,跑过去的话,会有人不高兴的。”程旭远笑着道:“还不如躲在角落里,填饱肚子呢!”
王经理拍了一下程旭远的肩膀道:“有人不高兴就让他们不高兴。”
“你有这个实力!”
“老弟,我给你打赌,等一下肯定会有人想起你。”
程旭远刚刚要给王经理回应,就见小冯跑了过来。
“程先生,您怎么在这儿呆着呢,刚刚肖老先生说起你,上面请你过去呢!”
和小冯的关系也不错,程旭远自然不能让小冯为难,虽然他心中,对于这种情形并不是太喜欢,还是走了过去。
“哈哈哈,程旭远,你这次可是给咱们这次交流争脸了。”一个被孟德志等人簇拥着的老者,笑呵呵的道:“倒背明史,了不起啊!”
“我看到《大公报》的报道时,都给你捏了一把汗。”
程旭远赶忙谦虚道:“倒背明史不敢当,我也就是明史看多了,所以熟悉了一点而已。”
“倒背是真的不行。”
看着谦虚的程旭远,那老者哈哈笑道:“旭远,你年纪轻轻就取得这样的成就,本身就了不起。”
“不过我更欣赏的,还是你谦虚的态度。”
“小伙子,戒骄戒躁,希望你以后,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时,几乎在场众人的目光,都在程旭远的身上。
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都带着佩服,也有一些人神情中还有嫉妒。
这里面,神色最复杂的,就是沈云良。
他的职位,让他能够参加这次的聚会,但是他只能在边上和熟悉的人闲聊。
和光芒万丈的程旭远相比,现而今的他,也就是一个配角儿而已。
“云良,这小伙子可不得了。”
“不但写的东西厉害,而且还能够倒背明史。”
“听说啊,他写的历史方面的书在香江非常受欢迎,人家都争着抢着给他送稿费。”
一个和沈云良熟悉的中年男子,感慨道。
沈云良虽然不愿意谈这件事情,但是老朋友说了,他也只能附和道:“是啊,比咱们强多了。”
来人笑着道:“我听说,程旭远还是燕京大学的学生,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啊!”
“刚刚老吴他们几个,还在说谁家的闺女没有出嫁,如果找这么一个女婿,就真的享福了。”
看着老朋友那带着笑意的脸,沈云良心中暗自叹息。
老朋友以往一直在湘江那边工作,这是刚刚回来。
对于自己家和程旭远之间的事情,是没有听说过。
他说的这些话,那都是一时感慨,自己还不能给他放在心上。
所以他道:“老冯,我听说过一段时间,还有一个交流团要过来,回头咱们还要商议一下接待的事情。”
他这是岔开话题,希望老冯不要说这件事情了。
不过老冯并没有听说,而是一挥手道:“老沈,工作的事情,明天咱们办公室谈吧。”
“要我说,老吴他们就有点痴人说梦,他们的闺女我见过,和人家程旭远比,有点不般配。”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什么道:“对了,咱家小侄女不是在燕京大学上学吗?我觉得啊,这说不定还是一桩良缘呢!”
“要不,我帮忙介绍一下?”
沈云良的脸都有点黑了,他实在是不想和朋友翻脸,但是这家伙说的话,他实在是有点忍受不了了!
你给我小女儿介绍啥?
“谢谢老冯,孩子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处理吧,我还有事情。”
说话间,沈云良扭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看着离去的沈云良,老冯摸了摸脑袋道:“这是咋了,好像还生气了。”
“程旭远这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女婿,我说错什么了?他这有什么生气的,这个老沈啊,真是不识好人心哪!”
对于老朋友的埋怨,沈云良自然挺听不到,不过他的心中,此时却很是有点不爽利。
不过老朋友的一句话,他觉得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这样的女婿,的确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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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