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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88,打猎那些年-> 掏野猪

掏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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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陈川疑惑不解时,一抹灰黄色的身影从眼前一闪而过。

    速度虽然快,但陈川还是看清了,是一只兔子。

    一对耳朵高高耸立,修长的身体,尾巴处有一撮黑白色毛发,四条腿长而有力。

    下意识的陈川就去摸枪,一拿才想起来枪不在。

    仅仅一愣神,等再想追已经来不及了,兔子早就不知所踪。

    出师不利,半天发现个猎物,一个照面还让它跑了。

    没法,只能继续找。

    走了没多远,一只松鼠趴在枝桠上,眨动小眼睛,好奇的盯着陈川看。

    陈川也察觉到了松鼠。

    故意从腰间摸出一把飞刀,朝松鼠晃了晃。

    左右两下,松鼠一甩尾巴,钻进了洞穴。

    松鼠也不傻,慢一点可能就要被祭天了。

    “小东西,不经吓。”

    手腕一翻,飞刀在陈川的指间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

    “砰!”

    刚迈步子,刺耳的枪声响起。

    不远处天空,黑压压一群鸟朝他这边飞过来。

    “起骚了?”

    陈川此刻没心思管鸟,快步的朝枪响的方向跑过去。

    几分钟过后,在一灌木丛处看见了秦朗。

    陈川快步上前。

    “咋样?是不是起骚了?”

    秦朗指了指地上的血迹,道:“刚才不知道啥东西打我眼前一过,想都没想我就开枪了。”

    “没看清是啥玩意?”

    “没有,我当时还在林子里,它的速度太快了,我就随便搂了一枪。”

    “应该就在附近,找找看。”

    “找了,就只有这边一摊血迹,连个滴落的印子都没有,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能吧。”

    陈川绕着圈看了看,真没发现有滴落的血迹。

    按理说只要是中了枪,就算是跑也不可能不留下印痕。

    真是邪了门了。

    陈川端枪沿着附近找。

    秦朗也没闲着,手持两板斧,在附近的灌木丛搜寻。

    秦朗和陈川把附近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可依旧没找到。

    流了那么大一滩血,不可能跑太远。

    今天真是处处透着邪门儿。

    搜寻一圈无果后,干脆不找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灌木丛里,秦朗发现了一兔子洞,透过洞口看见里面有兔子。

    早就饥肠辘辘的秦朗,找来几块石头把另一处洞口堵住,开始掏兔子洞。

    “小川,你也歇歇吧,等咱吃饱喝足再找,反正时间还早。”

    “嗯。”

    薅了半天草,又在林子里跑半天,累倒是不算太累,热的够呛。

    陈川就近坐在了两合抱粗的大树下乘凉,屁股刚落坐,闻见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

    起初没在意,以为是不远处地上血腥味儿飘过来的。

    靠在树旁才发现,这棵两合抱的樟树已经死了,伞状的树干几乎接近干枯。

    扭头一看,发现边上有一树洞,洞口处的树皮上还挂有毛发。

    好奇凑近,血腥味儿更浓了,还有一股骚味儿。

    陈川起身把枪端起来,不敢大意。

    一般这种树洞都会都会藏有猎物,万一窜出来的话,很容易伤人。

    陈川站在树洞边上,捡起一块石头丢进去。

    “当”的一声,石头砸进去并没有什么动静,也没异常。

    陈川不放心,又丢了二块石头进去。

    洞里依旧静悄悄的。

    洞里应该没有猎物,是陈川多心了。

    用枪口顶上,陈川探头向树洞里看过去。

    树洞里黑布隆冬的,不过隐约能看见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为了安全起见,陈川找了一根棍子戳进去捅了捅。

    “咦,啥东西?”

    通过棍子能感觉出来,捅中的东西软软的,很有肉感。

    把棍子拿出来,准备叫秦朗过来。

    可一抬眼,发现棍子一端被鲜血染红了。

    “我也没用劲儿啊。”

    陈川刚才就试了试,而且棍子一端很钝,不至于捅出血。

    除非……

    伤口是之前留下的。

    折腾这么久都没有动静,八成是断气了。

    陈川心一横,干脆趴下来钻进去,准备把它给拖出来。

    树洞的口还算大,勉强能把肩膀探进去。

    黑暗中,陈川摸到了一条腿。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用力往外拉扯。

    这时。

    秦朗拎着兔子过来,看陈川撅着屁股趴在地上,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哈,小川,你玩新花样儿呢?”

    此时的陈川头闷在树洞里,也没功夫搭理秦朗。

    一双手用力一扯,洞里的猎物被拖了出来,是一头野猪。

    野猪的脊背上还有碗口大的血洞,只不过早已没了生命体征。

    秦朗看见野猪激动道:“是它,是它,就是它。”

    “小川,我之前打中的就是它。”

    陈川缓了口气,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野猪,也露出笑容。

    怪不得他们找了半天不见踪影,敢情是钻树洞里了。

    由于子弹击中的是脊背,野猪的速度又快,所以没等血滴落到地上,已经进洞了。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地上没有血迹。

    野猪并不是太大,也就一百二三十斤左右,要是长到秋天,添了秋膘,二百斤稳稳的。

    猎物失而复得,又多了两只兔子,上午半天的收获还行。

    温度太高,怕猪肉变质,他们又把猪塞进树洞,里面的温度低一些。

    心情大好的他们,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秦朗抄起刀,开始处理起兔子。

    现在日子虽然越来越好,不缺一口吃喝,但在家里做,总感觉哪里不对,就是没有在山头烤的香。

    “小川,两只兔子都剥了啊,也不太大。”

    “嗯,今天第一趟。”

    陈川这边也没闲着,挖了个浅坑,找了些树枝过来,堆起火堆。

    没一会儿,秦朗把两只兔子处理好了。

    为了更容易入味儿,还在兔腿上划了口子,撒了些盐巴。

    “小川,开始烤吧。”

    “哥,要不咱今天换一种吃法,做一个叫花兔怎么样?”

    “叫花兔?我只听过叫花鸡,没听过叫花兔。”

    “我刚才捡树枝,正好看见塘边有几片荷叶,你去把它摘过来,给你露一手。”

    “行。”

    秦朗对陈川的厨艺没有丝毫的怀疑,麻利的跑了。

    趁着这会儿功夫,陈川在附近找了一些黄泥。

    没两分钟,秦朗拿了好几个翠绿的荷叶过来,头顶还盖了一个,充当草帽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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