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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分手当天,她和残疾大佬闪婚了-> 第一卷 第103章 试探,谢奶奶乱点鸳鸯谱 第一卷 第103章 试探,谢奶奶乱点鸳鸯谱
- 去机场接温静前,苏若晚去了一趟福寿居。
因为谢奶奶从金光寺回来了。
谢奶奶回来这件事,还是莫有为打电话告诉她的。
莫有为说,既然当事人回来了,就再走个流程,让她们俩当面签一下。
不当面,莫有为也有办法让之前的转让手续合法,只是,能够当面走这个流程,万一谢家人知道真相后闹起来,会更有说服力。
为了节省时间,苏若晚打车过去。
直接去了谢奶奶所在的牡丹院,小王护士也在,奶奶跟雷爷爷还有另外几个老爷爷老奶奶都在牡丹院跟谢奶奶说话。
她这么些天没有回来,大家都挺想她的。
苏若晚到的时候,莫有为也刚刚到。
两人一块去的牡丹院,除了刘奶奶,其他老爷爷老奶奶知道他们有事要办,跟苏若晚打了招呼就走了。
很快,牡丹院就剩下他们几个内部知情人。
莫有为过来是为了工作,从跟苏若晚见面,他就在工作,表情认真严肃,并没有跟苏若晚过多的寒暄。
他还带了两个助理过来,一男一女。
紧跟着,拍照做存留证据的时候,福寿居的正副院长,以及雷爷爷,还有护士等好几个人一起,大家作为第三方证人。
苏若晚跟谢奶奶的孙子谢清辉分手,福寿居那些跟他们来往密切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得知谢奶奶要把自己的财产转给苏若晚,大家也觉得没有问题。
苏若晚跟谢奶奶之间,就差个血缘关系。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上了年纪,垂垂老矣,钱财乃身外之物,大家都看得很开。
儿孙自有儿孙福,就算不多的财产,那也是奖励那些对他们老人好,孝顺的儿孙。
不是说,你跟我有血缘关系,那我百年之后,我的财产就一定要留给你。
不然,新闻里面,有个老人就把自己的房子,现金都留给那个照顾了他十几年的保姆,死后被老人的子孙告,最后法官判定保姆获胜的案例就不会引发那样的社会轰动。
这几年,谢家人各种理由,就没来过福寿居几次,反倒是苏若晚几乎每天都来。
人家年轻人,按理说,人家有工作,还有自己的家庭,她应该更忙。
可人家都能抽时间过来陪老人家说话,聊天,给予足够多的心理抚慰,其实就是看有没有心。
苏若晚迟迟不肯按拇指印,她想让谢奶奶再多考虑一下,最后,让谢奶奶掰着她的手指,把那拇指印给按下去。
合同一式三份,两位当事人一人一份,他们律所留一份存档。
“好了,这项业务到此,就算彻底完成了,恭祝二位。”莫有为伸手,很是官方的祝福词。
“谢谢莫律师,这是你的律师费。”谢奶奶准备了一个大红包。
莫有为看在刘奶奶跟霍盛年祖孙的面子上,在凤仙山的时候,就决定不收律师费的,这会儿,谢奶奶拿出来,莫有为自然不肯收。
“真的不用了,谢奶奶,您跟刘奶奶关系好,这红包,您要是实在要给,就给她吧,小时候,我可是在刘奶奶家蹭了不知道多少顿饭,一直没机会回报她老人家。”
“我今天还约了其他客户,赶时间,我先走了。”
莫有为彬彬有礼的告辞。
谢奶奶看着莫有为,对他很是满意。
“晚晚,替谢奶奶送一下莫律师。”谢奶奶想给两个年轻人一个机会。
“……好。”苏若晚看了下奶奶,然后埋头追莫有为他们去了。
谢奶奶这番司马昭之心,直接又坦率,她回头对两位老伙伴说道,“老刘,老雷,你们俩觉得这莫律师咋样?我觉得,他人还真不错,配晚晚还行,你们说呢?”
“咳咳咳……”刘老太太直接被自己的口水给呛了嗓子。
老雷也有点尴尬,他之前不知道苏若晚跟霍盛年已经领过证就算了,如今,他也算是知道内幕的知情者。
就算两个孩子还没有举行婚礼,可是,晚晚现在也是有夫之妇,这怎么还能乱给配对呢?
莫律师人是不错,老刘的孙子更不差。
“咋了,感冒了?”谢奶奶挑眉,今天把大事给办妥,她心里最大的石头算是彻底放下去了,心情非常不错。
“没有,没有,就是吧,莫有为这小子,我了解他,他不太喜欢晚晚这类型的女生。”刘奶奶调整好自己,很认真的劝谢奶奶。
“他还不太喜欢?我们晚晚不要太好哦。”
“晚晚肯定好啊,就是这两孩子吧,两人性子都偏静了点儿,都不爱说话,以后,这家里还不跟冰窖一样?”
“人家莫律师是当律师的,他还不爱说话?怎么可能呢?我看你呀,就是还想把晚晚替你那孙子给留着,依我看,你那个孙子,才是真的大冰窖。”
“晚晚真要让你配给你那个孙子的话,那咱们热情开朗的晚晚怕是要被冻成大冰雕。”
“……”
老雷算是看明白了,这老谢就是故意这么说的。
她不会是察觉到什么,故意试探老刘吧?
不确定的事情,老雷也不敢瞎说,听她们俩老太太拌嘴,也挺乐呵,只要不是憋不住,他就得继续憋着。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刘奶奶,自然没老雷这个旁观者看得那么清楚,她一直在解释,“不会的,我那孙子也没那么差劲,再说,我孙子又不止他一个,多着呢,还有外孙。”
“……”
谢奶奶蹙眉,难道晚晚真的跟她那个瞎眼孙子清清白白,什么关系都没有?
怎么可能呢?
她可是过来人,晚晚看老刘那个眼瞎但是不影响他帅,好看的孙子的眼神太不对劲了。
跟谢清辉在一起三年,她可从来没有在晚晚的眼里看到过,如此这番着迷的眼神。
甚至不夸张的说,在金光寺的时候,晚晚那眼珠子,恨不能直接黏在她孙子身上算了。
晚晚年轻,还小,她一个小姑娘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无可厚非。
但是,喜欢过后,两个人是要过日子的啊,一个眼睛看不见的男人,怎么能给她支撑起一片天?
怎么给她当靠山?
总不能,一个女人跑去给一个男人当靠山吧?
像谢清辉那样,吃女人软饭?
心甘情愿当一个软蛋男?
这种男的,就配不上他们晚晚,既然谢清辉走了,就不要再来一个像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