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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其他类型 -> 重生八零,揣孕肚随军被宠翻天-> 第22章不如不给希望 第22章不如不给希望
- 没想到的是,沈建军根本不按常理出牌。
他反而说:“阿锦,我知道你心里装着事,或许还有着秘密。我不问你,是想等你敞开心扉接纳我,愿意跟我说。”
苏锦将头扭到一边,不敢直视沈建军的眼睛。
与其两人以后反目成仇,不如现在就不要给他希望。
“沈建军同志,我不会接纳你的。”
“我感谢你救了我,但我不喜欢你。”
“可以说,我甚至对你连一丝好感都没有。”
说完这句话,苏锦夺过自行车,骑着就跑。
不知为什么?
眼泪好像不听使唤,一个劲儿的往外冒。
沈建军追赶了上去,只要苏锦回头就能看见。
可从始至终,都没有回头,哪怕一次。
他喊:“阿锦!”
苏锦头也不回:“不要跟着我,我厌恶你!你不要以为你救了我,我就能喜欢上你。”
“我嫁给你,只是为了自己的名誉!”
她心脏闷闷的,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我接受不了你这炽热的爱意。小吵小闹,你会站在我这边。但大事,就不一定了。毕竟,他们是你的家人……
厌恶你!
这三个字一直环绕在沈建军脑海之中。
他站在原地,朝着苏锦的背影伸了伸手。
不一会儿,又狼狈地放下。
沈建军垂着头没有说话,潮湿的眼睫遮住了眼底的神色:“可是,当初明明是你救了我啊……”
周围路过的人看着这场闹剧,已经脑补了一场大戏。
一位大叔摇着头,拍了拍沈建军:“小伙子,叔是过来人。那女娃一看就是有苦衷,去追吧!可不要留有遗憾!”
沈建军调节好情绪,抬了头。
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叔,谢谢你。两年前,我答应过。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听她的话。”
“你这小伙子怎么一根筋呢?”大叔急得跺脚,恨不得亲自上去追。
沈建军摇摇头,往相反的方向走着。
不知不觉,到了国营饭店。
里面吃饭的人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并不多。
这里面一道荤菜七八角,吃一顿饭可能要花费一两元,相当于普通家庭几天的生活费,很少有人天天来吃。
只是偶尔的时候,来这打打牙祭。
看着菜单上的红烧鱼,沈建军一摸口袋,才想起来,身上没钱。
昨天的晚饭和今天早饭都是在派出所里吃的。
他的津贴还了战友后,剩下的一些托人买了麦乳精、罐头、饼干,还有一件毛呢大衣。
只留下了回家的车票钱。
现在,可不是一分钱都没有了。
隔着玻璃窗,里面的女服务员问:“同志,请问你需要什么?”
“不用了,谢谢。”
正当沈建军转身离开时,女服务员叫住了他:“同志,你等一等。”
虽然沈建军穿着黑色的棉衣,但赵晓莉还是从那健硕的身姿上认出他是个军人。
赵晓莉今年十九,未婚。
她脸颊通红,说话却大大方方:“同志,你有对象吗?想吃什么,我请你。”
后面的炊事员大爷打趣:“哟~晓莉看上这位男同志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今天也舍得出钱了。”
“刘叔~”赵晓莉跺脚,害羞地看了沈建军一眼。
苏锦骑着自行车往回赶,沿路还碰见一个热心的大叔指路。
好不容易找到沈建军,却看着人在国营饭店里跟人女服务员眉来眼去。
她没有停留,蹬着自行车就往卫生所骑去。
苏锦有些吃醋,却不自知,气得喘着气。
她本想着,不给希望也不能让人走路回家,毕竟还是救命恩人。
结果好了,倒是她多此一举了。
而另一边,沈建军还不知道苏锦回来找他了。
他一直盯着菜单:“同志,不好意思,我结婚了。今天,惹我爱人生气了,我想买一条鱼回去,她最喜欢吃鱼了。”
说起这,脸上还带着宠溺的笑容。
“可我身上没带钱,请问你们这还需不需要帮工,或者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
在西北,沈建军就发现苏锦爱吃鱼。
那时候,阿锦跟别人还在谈对象,他没有贸然接近。
现在多嘴问一句,也是想抱一丝希望,看看能不能以工换鱼。
赵晓莉尴尬。
倒也没多想,大大咧咧道:“那你爱人要是知道,一定很高兴。”
“帮工倒是不要,你会修炉灶吗?”
国营饭店一般都有固定的维修渠道。
对于炉灶这种重要的设备,如果是一些小问题,比如炉箅子变形、小的裂缝等,炊事员会自行简单维修。
但如果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就会请专业的维修人员。
可前几天,刘炊事员跟维修师傅吵了一架。
那师傅一拖再拖,还是没来。
赵晓莉也就是这么一问,要是沈建军真会修,也算解决了他们的麻烦。
还别说,沈建军是真会。
他谦虚道:“我可以试试。”
“如果修好了,能不能给我一条红烧鱼,巴掌大的就好。”
“修好了,叔自掏腰包,给你做一条大的。”刘炊事员拍着胸脯。
这边,沈建军正灰头土脸修着炉灶。
而苏锦这边,已经跟高大夫一起回到了甲村。
她一回来,就把自行车先还给了吴金花。
然后带着高大夫回了家,刚进门,就发现院子里来了不少人。
从坐着的位置来看,能看出出几个关系不好,各怀鬼胎。
沈秀梅坐在院子走廊,挨着厨房。
在门口跟王秀兰有说有笑,就是没有进里面帮忙。
她抬头看了一眼苏锦,无视地收回目光。
沈秀茹跟王志勇也来了。
两人离的老远。
沈秀茹抱着一岁的儿子坐在堂屋门口,逗着两个女儿玩。
她看见苏锦点了点头。
王志勇紧挨着穿着棕色夹克衫的男人,两人坐在角落里正小声聊着天。
至始至终都没有抬头。
那留着二八分头发的男人苏锦认识。
他叫黄正宇,是沈远山的三女婿。
三姐沈秀英今年二十六岁,十八岁就嫁到了镇上。
黄正宇是她的同班同学。
两个人不愧是能睡一个被窝里的,都爱占小便宜,喜欢打秋风。
前世,没少回娘家连吃带拿。
当然,这都跟苏锦没有关系。
她对着旁边的高大夫说:“高大夫,我爸在东屋,我带你去。”
听见苏锦的声音,厨房里的沈秀英走了出来。
她长相随王秀兰,人看着也有些微胖。
一头短发烫成了小卷,嘴上抹了口红,红彤彤的。
“弟妹回来了,钱寄给你小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