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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一章 难得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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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府签押房的大战略定下后,以侯府为核心,亦或者说是以侯府为领导的,奉新城为圆心进而扩散到整个晋东的体系,开始正式且不带丝毫遮掩地运转起来。

    与此同时,奉新城西边的那座寺庙,也已经修建了起来。

    庙本身就不大,修建难度也不高,且还是由侯府下的施工队头子樊力亲自带着队伍进行的,故而进度拉得很快。

    同时,伴随着新一轮征战脚步的推进,奉新城内外,越来越多的标户家眷以及出了民夫的人家,开始主动地去往庙宇那里,为自家人祈求平安。

    仗,是必然要打的;

    打,有侯爷在必然是能赢的;

    人命,是不值钱的,不管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亦或者是将来,黔首的命,也基本是在不如狗和如草芥之间不停地摇摆,本质上,就是狗尾巴草。

    不过,谁都不希望战死的,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心理准备是心理准备,抚恤高是抚恤高,但并不妨碍他们为自家人来祈福。

    本来,只是一小撮人去了,随后,其他标户家眷就觉得自己不去就亏了,自家男人像是落后了人家一步亦或者是少了一层“庇护”一般,马上也去了;

    由此引发的是,信奉蛮神的蛮族士卒家眷去了,信奉星辰的野人士卒家眷也去了。

    “所以,信仰的本质,是一样的,于上位者而言,它是对下羁縻的手段,而于底层百姓而言,他们求的,只是一种心安。”

    轮椅停在城墙上,眺望着不远处的寺庙和黑压压的人群,孙瑛举着酒杯,如是感慨。

    在孙瑛身边,站着的是阿铭。

    阿铭是孤单的,当然,他的性格,也不喜热闹;

    但他和孙瑛的关系,却因为进京之路上一同饮酒,变得极好。

    有资格有条件去品世间佳酿的,本就是极少的一部分人,而要在这极小的一部分人里再分出真正爱酒懂酒的人,自然就更少了。

    孙瑛,是其中一个。

    所以,他和阿铭其实是酒友。

    “信仰,没那么简单。”阿铭说道。

    孙瑛点点头,道:“是,看似虚无缥缈,却又仿佛近在眼前。”

    “你可以去找瞎子讨论这个问题。”阿铭说道。

    “北先生对这些,自然是极为了解的。”

    身为侯府的谋士,你很难不去佩服瞎子。

    阿铭笑道:“嗯,他甚至能给你忽悠到皈依了。”

    这还真是瞎子以前的老本行。

    “哈哈哈,我是信的,但我更觉得,真正能让人皈依的,是侯爷。”

    阿铭本能地摇摇头;

    主上,是被他们一起推上那个位置的。

    但摇头过后,阿铭又眨了眨眼,忽然又觉得孙瑛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

    魔王们之所以聚集在主上身边,是指望着主上进阶,这是客观因素;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正是因为主上是主上,所以,魔王们能够在聚集于一起时,依旧可以找寻到自己惬意的姿势。

    至少,大家伙都对目前的生活,觉得不赖。

    孙瑛抿了一口酒,道:“我能感觉到,当二夫人……当公主有孕的消息自侯府传出来后,衙门里,标户里,百姓里,乃至整个奉新城,都因这个消息,精神为之一振。

    万众所系,极为信仰,侯爷以前没有子嗣,现在有了,以后还会有更多,侯府有了传承,所有人的心里,也就踏实了。

    有镇北侯府在前,大家伙,就能奔着至少百年的家传富贵去做事去拼命。”

    阿铭对这些,其实没多少感触,子嗣、后代什么的,对于他这种存在而言,距离实在是过于遥远。

    “后勤的事儿,你料理完了?”阿铭问道。

    “第一批的粮草辎重,已经快运到镇南关了,第二批的,也筹备就绪。按理说,这场战事,只需要第一批的,就足矣了,第二批的,是以防不测。

    而一旦战事规模扩大或者失控了,就不再是瑛能筹措组织的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得靠后头的颖都开始像当年靖南王伐楚一般,向晋东接济了。

    所以,我的事儿,很简单。

    侯府不是说要打仗了才开始准备打仗,而是准备好了,那行,打仗吧。”

    “呵呵。”阿铭笑了。

    “其实铭先生您,喜欢打仗么?”

    “不喜欢,也喜欢。”

    “哦?”

    “不喜欢的原因,就不说了。”

    因为每逢战阵,他都得站在主上身边保护,偏偏主上战场运气,又一直很差。

    一场混战下来,他身上得多好几个窟窿。

    “喜欢的原因是,打仗了,才有真正的好酒喝。”

    战场上,是不缺强者的,更不缺,死去的强者。

    他们的血,才是真正的美味。

    “对了,侯爷给这座寺庙提名了么?”孙瑛问道。

    “主上应该是忘了这一茬。”

    “但你看,牌匾挂上去了。”

    “哦?”

    ……

    寺庙是快完工了,但还未彻底完工,而相较于外面主体的房屋架构,真正的细节处和费功夫处,在里头。

    罗汉、菩萨、诸佛,自是不可能搞出个一百零八罗汉搁那儿排排站的,庙太小,容不下这般多的佛。

    但几个有代表性的,必然得摆上。

    同时,还得兼顾市场的需求。

    送子观音,得有;药王菩萨,得有;

    业务精细,才能香火繁盛。

    因为里头还没装修好,而战事将启之下,百姓们已然等不及了,所以,一尊佛像先被摆在了外头先行营业;

    佛像脚踩莲花底座,手托蛟龙。

    色儿,还是新的,驴粪蛋捏成的眼珠子,炯炯有神,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大慈大悲威严之相。

    供桌在前,摆着贡品;

    两侧,俩和尚打坐于蒲团;

    西侧老和尚,疯疯癫癫,痴痴傻傻,脑壳往供桌边一靠,目视前方,给人一种大智若愚看破红尘之感。

    东侧的小和尚,手掐兰花,身形微侧,面对众人,目光里带着柔媚,欲拒还迎,一看,就是还在红尘炼心之中,但早晚能得超脱证得大自在。

    香炉不在供桌上放着的,毕竟需求的人太多,故而,供桌前摆着一尊鼎,这尊鼎是从库房里搬出来的,当年司徒兄弟称帝建立伪朝,特意命人打造过九鼎,以期获得名正言顺。

    可惜,九鼎还没完成,战事发生变故,司徒兄弟排挤到了奉新城,其余的鼎,都遗失了,也就带回来这一尊,一直搁着。

    这玩意儿,搬动起来麻烦,处理起来,也麻烦,总是带着点忌讳的,所以不管城头如何变幻大王旗,这鼎,就一直留在这儿。

    现在好了,摆出来,给百姓们插香用。

    百姓们争先恐后地上香,两排蒲团在前,上完香后,再拜拜,拜完之后,赶紧腾挪位置,换下一批来。

    顾客实在太多,而窗口就这一个。

    平西侯府麾下,蛮人野人向来不少,不像是诸夏之人,也就是燕晋之人,自幼信不信另说,至少懂得该如何拜。

    不过,这毕竟不是什么难事儿,没多久,普遍更“蛮横”一些的蛮族女子,开始挤占位置,上前磕头拜佛。

    野人女子,因为野人军队在平西侯府麾下序列里的排位不高,颇有点“小婢养的”意思,故而只敢在后头乖乖地排队,前头有人插队,也不敢吱声。

    偶有校尉家的亦或者是某家衙门坐衙的家眷过来,附近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让路,主动让他们先行去跪拜。

    “佛说众生平等,但你看拜佛的人,却自然而然地分出了三六九等。”

    瞎子发出了感慨,苟莫离站在瞎子身边。

    他们二人,明日也将启程,陪同主上一起,去往镇南关,今日,则难得空闲。

    “人的命,是靠自己挣的,自己的位置,也是靠自己挣的,当然,也可以不靠自己,看爹娘祖宗也可以,总之,都是挣出来的。”

    野人王感慨的是眼前野人士卒家眷的窘迫局面,同时,野人王自己是从雪原上一介放马奴拼搏起家的,自然信奉那种物竞天择的道理。

    瞎子没去理会苟莫离观念上的偏激,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主上一样拥有重活一次的机会,三观必然是跟着自己的这一生去走的。

    见瞎子没说话,苟莫离又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

    “至少,她们现在有资格站在这儿了。”

    搁以前,野人在奉新城,就是奴隶,随意打杀都毫不为过。

    现在能够站在这里排队,是当初伐楚之战时,他苟莫离带着一众野人青壮靠送死靠送命,堆出来的。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道:“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

    “您问呗。”

    “苟莫离,你真的爱雪原么?”

    苟莫离张了张嘴,又摸了摸鼻子。

    “我是知道你不信什么星辰的。”瞎子又说道。

    苟莫离组织好了语言,开口道;“您,和主上,真的爱燕国么?”

    “呵呵,可以,可以。”

    瞎子显然是很满意苟莫离的这句反问。

    站在主上的角度,应该是爱燕国的,但只是爱燕国的片面部分。

    喜欢的是靖南王为大燕不惜自灭满门,喜欢的是先皇姬润豪的隐忍付出,喜欢的是镇北王不惜自释兵权交割,喜欢的是大燕,谁不服就往死里干的气概和坚持。

    确切地说,喜欢的是铁三角所在的,那个时代。

    苟莫离的回答,也是如此,曾经,在他身边也有一群有着志向的野人,渴望为族群开拓出新的生存空间,返回故土。

    而当那一代人陨落消亡之后,还如何去爱,看看现如今雪原上的那群目光短浅的酒囊饭袋,想爱,也爱不起来啊。

    可惜,没有茶,不能以茶当酒。

    但好在,有橘子。

    瞎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橘子,剥了后,分出一半递给了苟莫离。

    苟莫离接过橘子,放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道:“你说,这么多人在拜,佛,看得过来么?”

    “不晓得。”

    “我觉得,看不过来,那些拜佛的人,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瞎子道:“但,万一呢?”

    “是,就是为了这个万一啊。”

    苟莫离将最后一点橘子都送入嘴里,双手,在自己衣袖上擦了擦,又将袖口递向瞎子。

    瞎子没用苟莫离衣袖擦,而是掏出一张帕子,擦拭自己的手。

    苟莫离收回袖子,双手负于身后,道:“我还是觉得,接下来的仗,有些冒险。”

    “楚国不是海兰部,也不是什么梁国、吴国这类的小国,想稳稳地打仗,不可能的,冒险,才有收益。

    你,不就是么?”

    梁程提出的大战略,其实很耳熟,战场格局变化,往往也就那几种,套路是一致的,看谁能将这套路给玩儿出花活儿来。

    移花接木,

    以弱饰强,

    再引蛇出洞,强强对决。

    当年靖南王田无镜,就是用这招,以燕军野战精锐主力,冲破了野人王麾下的大军,一举奠定了那一代野人的覆灭基调。

    所以那日当梁程说出方略之后,苟莫离才会情绪亢奋地跳上沙盘。

    这真的是,

    猝不及防地被撕裂了老伤。

    “明明可以再等等的,却非得一直行险招,难不成,就为了图个痛快?”

    瞎子脸上露出了很疑惑的神色,

    道:

    “嗯?活着,不就是为了图个痛快么?”

    “………”苟莫离。

    “呵呵呵。”瞎子轻轻扭了扭自己的脖子,“总得做事,没事儿,也得找点事儿。”

    “不考虑失败?”

    “总考虑失败,就什么事儿也做不成啦,多想想这一仗按照设想打成的话……只要击溃了渭河以南驻扎的楚军主力,楚人的渭河防线也就随之宣告破裂,我侯府之势力,可出渭河向南,到那时候,上谷郡,多好的一块地方啊,土地肥沃平整,再修几条大渠引渭河之水灌溉,啊,种田的美好感觉,一下子就上来了。”

    苟莫离举起双手,示意自己认输。

    瞎子提醒道:“我们不会故意去作死,也不是不懂得低头看风向,但,有那个一定把握后,也别怂嘛。”

    “我知道,我知道,您与我说过,让我向你们靠齐,以后开客栈,可以留我一个马厩待着。”

    “呵呵,那是。”

    这时,

    有一支队伍,吹吹打打地过来,送来了一套牌匾。

    “你定的?”苟莫离问瞎子。

    瞎子摇摇头,“没。”

    “那就是主上?”

    “主上也就吩咐了一句,也没,事实上,主上老早就忘记了对这对和尚师徒的承诺,也就是和剑圣逛街买东西时,恰巧在路上看到了。

    老和尚疯了,抱着一堆的葫芦,喊着多子多福。”

    “哟,那可真是挠到主上心痒痒里去了。”

    夫人刚得身孕,再被祝福一通,怎能不神清气爽?

    瞎子却摇头,道:“我倒是不觉得是巧合。”

    “哦?”

    “这俩和尚,都是福缘深厚之人呐,命呐,真好。”

    雪原传教,这对师徒成绩最好,效果最好;

    寻得黑甲男子,九死一生之局,可偏偏,师徒俩,一个都没死。

    到头来,

    还以满大街的葫芦,提点了平西侯爷:您,可是忘了当初的承诺?

    “葫芦,亦作福禄,再者葫芦多籽,作福禄多子之祝语,但别忘了,葫芦葫芦,也就糊涂糊涂了。

    你说,那日街面上,老和尚是在祝福咱主上多子多福呢,还是在提醒咱主上,他事儿做了,承诺上,可别装葫芦,呵,装糊涂。”

    “还真没瞧出来,这么深呐?”苟莫离笑道,“不是疯了么?”

    “寻常人疯了,那是疯了,但有些人疯了,却是悟了,疯和尚,惹不得啊,呵呵。

    主上就在奉新城城边儿,给他们师修庙,送他们香火,完成承诺可能是其次的,主要想的,是想将这对师徒,就绑在这儿了。”

    牌匾,其实不便宜,得是有人下定金才能去开始做的。

    既然不是瞎子送的,也不是主上送的,那,大概就是那对和尚师徒自己做的。

    牌匾被挂了上去,

    “葫芦庙!”

    上香百姓中,有不少人是知道当日大街上的事儿的,再联想到之后自侯府里传出的侯爷夫人有孕了,这才下令给这对师徒俩修庙。

    眼前的这座葫芦庙,得到了自家平西侯爷的加持后,一下子,变得更加神圣了。

    漫天神佛虽多,但太远;自家侯爷,却近在眼前,就住这儿奉新城的侯府之中!

    神佛可以不信,但侯爷,得信。

    百姓里,一下子传出了阵阵欢呼声。

    这一则故事,可能会被刻在葫芦庙的碑文里,百年后,甚至千年后,后人说不得都能寻得古迹亦或者是,在书上读到这故事。

    只不过,这其中雪原的一去一回以及那黑甲男子,注定是会被隐去的。

    正匾挂了上去,

    葫芦庙大门两侧也挂上了一副对联,不玄乎,没打机锋,朗朗上口,带着些许自嘲洋溢着属于出家人的洒脱。

    上联:糊涂人盖起糊涂寺;

    下联:葫芦庙住进葫芦僧!

    匾额都挂起后,

    疯和尚抬头看着,

    眼里,

    竟然有佛光稍纵即逝,

    一边的徒弟,似有所感,看看师父,再看看匾额,再看看自个儿的兰花指,笑容,愈发得妩媚。

    疯和尚则左手拍了一记自己腰间挂着的水葫芦,

    右手挠了挠脑袋,

    憨憨傻傻道:

    “难得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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