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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88,打猎那些年-> 猪手炖鸡爪

猪手炖鸡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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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不断推移,太阳渐渐高过头顶,肉摊上的肉还剩七八十斤左右。

    时间刚好七点,集市上不少人已经陆陆续续回了。

    肉摊前偶有一两个人问价,买的不多。

    今天他卖的还算比较多,隔壁老李也就卖二十多斤肉。

    老李手里拿着蒲扇,一边赶苍蝇,一边闲扯。

    “小陈兄弟,我看你也别遭这罪了,把肉弄回酒店做成菜算了个球的。”

    “店里留的有。”

    陈川抽了个小马扎,坐下等着客人上门。

    老话说“守店如守寡”,摆摊卖东西也是一样的道理。

    一阵忙起来恨不得请几个工人才好,闲下来一个人都显得多余。

    眼巴巴等到快九点,集市上基本上已经没人了,街道空荡荡的。

    蔬菜摊的好多蔬菜都被太阳晒的蔫巴了,老板没法,隔一段时间就洒点水保鲜。

    肉摊腥味儿比较重要,好多苍蝇成群结队在肉上飞来飞去。

    陈川折一根树枝,驱赶着苍蝇。

    这边还算好一点,老李和赵二的肉案上黑压压一片,都是苍蝇。

    又过去半小时,一共只卖了二斤肉。

    集上不少商贩开始收摊了。

    陈川也把肉收拾收拾,准备回店里。

    现在肉摊上差不多还剩六十斤肉,让陈悠推推应该不成问题。

    肉摊收拾好后,刚好十点整。

    林诗彤看还剩不少肉,道:“小川,明天不是有酒席吗,要不你把菜单上的主菜换一下,把肉优先用了。”

    “嗯,也行。”

    陈川把这茬事儿给忘了。

    明天人家用婚车,正好还有酒席,可以把牛肉给撤下来,换成羚牛肉。

    这并不是以次充好,羚牛肉和牛肉的价格差不多,甚至比牛肉还要贵一些。

    “姐夫,你帮我把酒席用的肉量算好,改刀切成小块,明天红烧做主菜用。”

    “好的。”

    李达干脆的应了一声,叫上大脑袋开始干活。

    大脑袋原本想着过来学习一个月这样就回去开店,可越学越觉得心惊。

    现在完全是舍不得走了,不把核心技术学到手,以后怕是要后悔一辈子。

    刚开始陈川也没看出来,没想到大脑袋还是个厨痴。

    前两天随意做了一道玉米烙,过程大脑袋没看见。

    回去就开始琢磨,可研究了好几天就是没头绪。

    煎炒烹炸都试过了,就是不行。

    由于菜色好,口感也不错,老少皆宜,所以这道菜一出现,便迅速火出圈。

    别说大脑袋了,当时就连很多家饭馆的名厨都做不出来。

    以前大脑袋叫陈川师傅,多少带点敷衍。

    现在对陈川是心服口服,服的不止是厨艺,还有跑山的手段,挣钱速度。

    一个星期挣二十多万,还是空手套白狼,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

    现在大脑袋对陈川和秦朗是一个状态,盲目崇拜。

    当然,大脑袋心里这些想法,陈川并不清楚。

    林诗彤拿了一张手写菜单过来,道:“小川,难得今天抓到你,你把明天要用的菜单看一下,把把关。”

    “行。”

    闲着也是闲着,陈川接过菜单。

    现在零碎活基本上都被大脑袋俩口子和翠花俩包了,基本不用陈川伸手。

    林诗彤菜单开的没毛病,一共十二道菜,四冷八热,荤素搭配合理。

    论酒席开单,林诗彤和李达都不弱于陈川。

    只不过他们会的菜比较少,对于创新这一块相对薄弱。

    菜单上的主菜陈川没有动,只不过把其中一些配菜去了。

    林诗彤看完陈川换的菜后,眉头微蹙:“小川,黄豆焖猪手没毛病啊,为啥把黄豆给去掉了?”

    “哦,镇上所有酒店和饭馆都是用的黄豆作为辅料,咱们这次用鸡爪。”

    “鸡爪炖猪手?”

    不仅是林诗彤,就连李达和大脑袋也跟着懵圈。

    “师傅,鸡爪炖猪手怕是行不通吧,都是脚掌了,肯定不好吃。”

    “小川,脑袋说的对,这两种搭配味儿肯定大,主菜要是让主家挑出毛病,对咱们店声誉影响太大了。”

    “就是”

    三人一致反对,陈川反倒很淡然,笑着说:“放心,我既然敢这么出菜单,肯定是有把握的,店里有猪手和鸡爪吗?”

    “有。”李达抢着回答。

    “行,我给你们先做一份尝尝。”

    鸡爪在这个年代并不值钱,几乎没人吃。

    第一没有多少肉,更没有什么油水,处理起来也挺麻烦。

    第二就是李达说的,味儿太大了,一般在家里做不好,烧出来总有一股骚臭味儿。

    后世的鸡爪可就不一样了,生鸡爪一斤都得二三十,根本吃不起。

    店里的鸡爪也不是太多,只有八九个,不过也够做一份了。

    别说,鸡爪倒是挺肥的,大小一致。

    猪手有炖好的,为了出餐方便。

    陈川先把鸡爪焯水,焯水时少加了一些蜂蜜进去。

    陈川的速度比较快,不管是林诗彤和李达还是大脑袋,都没注意这个小细节。

    认为焯水而已,没什么技术含量。

    细节决定成败。

    陈川也没解释,把焯过水的鸡爪,用油过一遍,炸制成色泽金黄,起虎皮。

    这一步骤,倒是让一旁的三人眼前一亮。

    “师傅,你这做法我还是头一次见,这样腥味儿应该能去除不少吧?”

    “还行。”

    陈川继续做菜。

    先是熬了一些糖色,把猪手炖上。

    炖猪手不是很麻烦,咸鲜口微辣,这个不管是林诗彤还是李达,他们都会。

    猪手快要炖好后,陈川把泡在水中的鸡爪捞出来,一块丢进锅里。

    此时的鸡爪经过热胀冷缩,表皮比先前大了一倍,形成了漂亮的虎皮。

    鸡爪丢进锅里时间不长,表皮便吸足了汤汁,颜色也变成酱红色,非常漂亮。

    不管是猪手,还是鸡爪,它们本身就含有大量的胶原蛋白,所以炖到一定时间,汤汁会很浓稠。

    “脑袋,把煲仔提前烧一下,预热。”

    “好嘞。”

    李达闻着肉香味儿,迫不及待的想尝一口。

    过了几分钟,汤汁收的差不多了。

    陈川把猪手和鸡爪一块儿出锅,并撒上些葱花点缀。

    葱花撒上去的瞬间,香味儿就被激发了出来。

    “来,端出去给大家伙儿尝尝吧,咱们投票决定。”

    翠花奉承道:“小川,这菜用不着尝,太香了,又好看。”

    “都尝尝,光好看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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