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wangshugu.org

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手机阅读

望书阁 -> 都市言情 -> 重回88,打猎那些年-> 送上门的狐狸

送上门的狐狸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章节报错

    “悠悠、圆圆,过来尝新菜了。”

    “来了。”

    开饭馆,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尝新菜了。

    人都聚齐了,围着桌上的猪手炖鸡爪,谁也没有动筷子。

    主要是太漂亮了,不想破坏美感。

    看她们都不吃,陈川自己先夹了一个鸡爪。

    “别愣着了,菜不是让你们白吃,吃完可是要交作业的啊。”

    “哈哈哈哈!”

    众人一听,纷纷掩嘴轻笑。

    陈川尝了尝鸡爪,鸡爪入口很软烂,几乎不用嚼,用嘴轻轻一呡就化了。

    中间的蹄筋却很韧,有嚼劲儿,口感相当好。

    猪手就更不用说了,入口即化。

    唯一不同的是,猪手的蹄筋比鸡爪要粗的多,所以吃起来会更加的软糯。

    众人起先都挑猪手吃,还是林诗彤先对鸡爪下手。

    尝完一口后,林诗彤眼里露出惊讶的神色。

    “好吃唉。”

    说实话,林诗彤从来没想过鸡爪竟然还能做的这么好吃,一点腥味儿都没有。

    其他人看林诗彤吃惊的神情,也都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各自夹起一根尝尝。

    李达笑着说:“诗彤,一个鸡爪而已,能有那么夸张?”

    “真不是夸张,可好吃了。”

    “我尝尝。”

    半信半疑的李达夹起一根鸡爪塞进嘴里。

    嗦了一口汤汁后,李达的神情比林诗彤表现的还要夸张,眼睛圆瞪。

    接着,一口将鸡爪咬下去半截。

    舌头轻轻一顶,骨肉分离。

    李达一脸的满足,相比起猪手,他认为鸡爪更好吃。

    猪手吃多了容易腻住,但鸡爪不会。

    虎皮的口感特别好,最不可思议的是,表皮虽然软烂,但却不失劲道。

    大脑袋连骨头都没吐,直接都吃了。

    鸡爪之前用高油温炸制过,又炖了这么久,所以很酥,就连骨头也入味儿了。

    大脑袋吃完还准备再夹,可碗里只剩下汤汁了,犹意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师傅,你的手艺真是绝了。”

    不光是大脑袋对这道菜赞不绝口,其他人也是一致好评。

    陈川叹了口气:“我要听的不是你们夸赞多好吃,让你们提意见。”

    众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

    话唠的翠花忍不住,道:“小川,这么好吃的菜那还有啥意见,硬要说啊,也就只有一条。”

    “翠花姐,就需要你这样的,说说,哪里不足。”

    “量太少了,吃不过瘾不说,还把人家肚子里的馋虫勾上来了,弄的不上不下,你说咋办?”

    “噗!”

    “哈哈…咯咯咯…”

    众人闻言,笑得前仰后合。

    最后,这道菜全票通过,赢的一致好评。

    翠花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几张钱,道:“小川,等快要下班的时候再给我做一份,我带回去给你杨兵哥爷俩儿吃。”

    “我也要点一份。”大脑袋举手示意。

    陈川有些诧异,翠花平时省的只买豆芽豆腐吃,今天竟然破天荒点个大荤。

    “翠花姐,这道菜可不便宜,不年不节的,你真舍得啊?”

    翠花一笑:“嘿嘿,明天不是开支了吗,这些钱都是我平日里省下的,正好给他爷俩儿解解馋。”

    “行,价格不给你优惠了,不过等下给你加量。”

    “那敢情好。”

    一向铁公鸡的翠花都不惜花钱点的菜,肯定是没问题的了。

    陈川在店里待了半天,把明天要用的菜都跟林诗彤和李达说清楚了,猪手炖鸡爪方法也交给了他们。

    吃完午饭,陈川开车回了。

    今天忙着卖肉,还没巡山呢。

    巡山一天也不能落下,特别出了秋珍这茬事儿,李国强再三叮嘱要谨慎。

    说来也巧,陈川刚回到村头,正好碰见秋珍一个人背个包袱,低着头急匆匆赶路。

    看情形,应该去县里进行思想改造的。

    秋珍看见陈川的车,头都快埋到胸口了。

    造化弄人,秋珍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城里人,有一天能去城里住。

    没想到第一次住进城里,竟然以这种身份。

    俩人一错而过,陈川把车四平八稳停在家门口,背上猎枪上山。

    今天不准备打猎了,巡完山早点回来,把车洗洗。

    明天就要给人家接亲跑婚车,汽车开回来到现在也有段时间了,一次没洗过,车身落了一层灰。

    现在是下午一点半,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段。

    陈川骑着摩托拉风,就连空气中的风都是热的。

    村子里也静悄悄的,一个人影看不见。

    只有三两只鸡互相追逐,低头在树下找虫子吃。

    很快来到山脚下,把摩托车停在老地方后,陈川背上沿着小道上山。

    刚上山没多久,秋珍也赶到了山脚。

    当看见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时,眼瞅四下无人,面容渐渐扭曲,眼神也变得阴鸷。

    秋珍来到摩托车前,双手用力一推,便将摩托车推倒在地。

    推到车后还不解气,又对着摩托踢。

    谁知脚一滑,脚踝贴在了排气管上。

    “啊!”

    滚烫的排气管将秋珍的脚踝烫伤,红了一大片。

    担心有人过来被发现,秋珍只好忍着疼一瘸一拐逃离现场。

    另一边。

    陈川已经从山脚到了半山腰。

    可能由于天气太热的缘故,这个点儿就连山上也看不见人影。

    除了虫鸣鸟叫声外,再无其他。

    翻过两道岗子,陈川一鼓作气来到山顶处。

    “呼~”

    登高望远,站在最高处长舒一口气。

    今天没有什么意外,一路过来都很正常,就连昨天燃烧的一小片灰烬都被人清理过了。

    时间还早,陈川来到昨天发现羚牛的地方看看。

    刚到这边就闻见一股恶臭,估计是两头狼散发出来的味儿。

    昨天两头狼皮子被老刘剥了,由于赶时间,剩下的肉就就在原地。

    陈川还没靠近,忽然看见两道黄色的身影,正在围着狼的尸体啃食。

    趴在草丛里,定睛一看:“狐狸。”

    两头狐狸正在低头觅食,个头还不小呢,都是成年货。

    长长的尾巴左右摇摆,毛发透着亮。

    陈川不禁暗自欢喜,真是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平时满山找狐狸都不出现,无意间竟然还有送上门来的。

    话说冬天过后的这几个月,陈川还真没抓过狐狸,甚至于都没见过。

    这玩意儿比猴还精,遇见一次不容易。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